更新时间:2024-05-17 07:44
固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固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起草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固原市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相关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固原市储备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相关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管理固原市粮食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行政管理。监测市内外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做好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日常工作。
(四)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及重要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固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五)根据固原市储备发展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固原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的投资项目。
(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七)负责固原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
(八)完成固原市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
1.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3.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4.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固原市储备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固原市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十)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应急局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固原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固原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等,会同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市粮食和储备局根据固原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固原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并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机关、直属单位党群工作。组织研究全市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的重大问题。
(二)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研究提出固原市粮食购销和重要物资、救灾物资仓储管理的政策和制度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县(区)储备粮管理,承担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健全重要物资储备体系和相关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重要物资、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粮食市场和相关物资市场监测预警,管理全局统计工作;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重要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三)法规与督查科
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研究提出固原市储备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固原市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固原市事权粮食物资政策执行和固原市储备粮食物资管理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对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具体工作。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党组书记:刘世贤
局长:马英
副局长:杨继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