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11:25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前身是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为了适应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2006年8月国务院同意将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更名为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相应更名为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作为工作小组的办事机构。
主 任:王卫星
副主任:黄维健、丁国光
巡视员:赵 杰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4个处,分别为综合处、一处、二处和三处。各处职责情况如下:
综合处:牵头负责涉及农村综合改革总体方案和重大政策的研究、拟定和调整;负责筹备召开全国性会议,起草有关会议文件材料;负责重大汇报材料和对外提供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报送工作;负责农村综合改革综合监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有关数据统计分析,以及有关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的拟定、测算工作;追踪研究和整理国际上有关农业和农村政策动态;负责参与涉及有关农村税费改革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制定意见的研究起草及组织协调工作;编写有关工作简报;负责办理“两会”有关建议和提案。负责办公室文件登记收发、档案管理、文件核稿工作;协助室领导做好有关党务、人事工作;编报办公室外事计划、工作经费预算、两周工作计划以及做好办公室有关后勤保障、保密工作;负责统一归档管理地方农村税费改革文件材料;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处: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和转移支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工作;负责地方改革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的考核,并编写《农村税费改革动态》。负责参与有关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城乡统一的税收制度和公共财政制度建设、完善村内一事一议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投入的研究起草及组织协调工作;
二处:牵头负责研究、拟订制止化解乡村债务、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政策意见,审核试点省份改革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参与有关乡镇机构改革、处理农业税尾欠政策和其它相关农村改革意见的研究起草和组织协调工作;
三处: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有关新闻宣传、政策培训工作;负责参与有关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完善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公共卫生医疗体系建设意见的研究起草和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专题调研;负责起草有关分析材料和编写有关工作简报;负责办理“两会”有关建议和提案;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