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3-11-10 11:29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The Food Safety Commission of the State Council)的主要职责是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历史沿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2010年2月6日决定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国务委员王勇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有15个部门参加。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18〕50号。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对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作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韩正,副主任胡春华、王勇。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总局,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1、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2、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

3、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职能调整

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委员会

国委会

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成立大会于2010年1月20日在北京举行。卫生部部长陈竺担任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主任委员。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卫生部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负责组织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选举产生了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前期已经拟定了《审评委员会章程》,明确了审评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规则,旨在充分发挥多学科专家的作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把好技术关和政策关,依法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工作。

历次会议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10年2月9日在北京召开。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月29日在北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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