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01 19: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2014年5月7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中国国土资源部2014年5月8日公布的消息称,经中央编办批复,国土资源部已正式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局。
2014年5月7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
《通知》明确,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和《中央编办关于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4】36号),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标志着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式组建,不动产登记“四统一”工作(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迈出了一步,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提供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