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28 13:19
国外运费是指价格条件所规定应由出口方负担的、从离岸(或离国境)到目的地的运输费用。我国对俄罗斯、东欧等国的出口,一般都以离岸或离境价成交,因此离岸或离境以后发生的海、陆运输费用,均由对方负担。陆运在离境以前的运输费用,由出口方支付后作商品流通费处理。
对港、澳地区陆运出口发生的国内运输费用亦以商品经营费用处理。对日、美、韩等出口或对其他国家或地区都系海运或陆运联运出口,对所发生的海运或联运费用,都作为销售收入的冲减部分,入帐时应按实际支付数折合人民币金额,以红字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