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

更新时间:2022-06-12 21:31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与中国体育博物馆同属于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是两块牌子一个机构。受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委托同时对外行使中国奥林匹克博物馆职能。下设办公室、人事保卫处、财务处、文物部、文化活动部、展览部、研究部、《体育文化导刊》编辑部、《中国体育年鉴》编辑部、国家体育总局档案馆、基建处11个处级机构,影视部暂挂靠在办公室。

主要任务

1、发挥体育文化在体育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体育文化在体育发展中的影响,打造一批高质量的体育文化精品工程,办好一批社会效益显著的体育文化品牌活动,把丰富多彩的体育文化理念融入到体育事业发展的各个环节。

2、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以举办体育文化赛事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体育文化,保护和开发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发挥民族和区域特色文化遗产的作用。

3、建设优质体育文化传播平台。利用中国体育博物馆和中国奥林匹克博物馆的资源,展示中国体育风貌,宣传中华体育精神,培育和传播奥林匹克文化。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4、推进中华体育文化走出去。充分挖掘体育的多元价值,精心培育体育公益、慈善和志愿文化。组织引导和扶持体育文艺创作。以体育为载体阐释体育强国梦和中国梦,推动中华体育文化走向世界。

指导、协调全国各省(区、市)体育文化工作,弘扬体育主旋律,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服务。

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体育文化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方针政策;

2、组织开展体育文化研究,开展全国体育文化活动,促进国际体育文化学术交流;

3、围绕健康中国建设,有效开展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体育文化活动;

4、打造体育贸易交易展示平台,办好中国体育文化博览会和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

5、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国体育小镇、体育特色城市等体育载体的文化建设;

6、推动体育文艺繁荣发展。组织、扶持体育文艺创作,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艺术家进行体育文学、体育影视、体育音乐、体育摄影、体育美术、体育标识、体育文化创意和体育收藏等创作、展示和评选等活动。策划和制作符合国际传播语境的体育影视、体育艺术品及展览,传播中国体育文化;

7、以大型体育活动为载体,挖掘运动项目文化内涵,推进以运动项目文化为核心的文化建设。以筹备2022年冬奥会为契机,大力推广冰雪运动文化;

8、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体育传统文化。加强民族体育、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推广,积极推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各地,根据本地区、本民族的节令活动与传统庆典活动,大力发展具有民族特色与本地特色的体育文化活动;

9、利用中国体育博物馆、中国奥林匹克博物馆和相关协会的资源,展示中国体育风貌,宣传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负责体育文物(包括各种文献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陈列、管理和利用;

10、定期出版《体育文化导刊》、《中国体育年鉴》等刊物;

11、负责接收,整理,保管,鉴定国家体育总局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档案并提供利用。

机构设置

· 办公室

· 人事保卫处

· 财务处

· 文物部

· 展览部

· 文化活动部

· 研究部

· 体育文化导刊编辑部

· 中国体育年鉴编辑部

· 国家体育总局档案馆

主要领导

主任、馆长:田野

副主任、副馆长:赖万鹏吉伟东、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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