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更新时间:2024-02-29 10:33

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0年8月31日决定设置的,分别位于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区域。

历史沿革

设立背景

根据《“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国卫医发〔2017〕3号)和《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函〔2019〕45号),结合国家儿童医学中心设置以来在儿童大病防治体系建设、儿童健康管理和提升疑难危重症治疗水平上发挥的积极作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委决定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设置历程

2016年07月31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及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国卫办医发〔2016〕31号),启动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工作。

2017年,国家卫生健康委设置了国家儿童医学中心

2020年8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决定在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区域设置5个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2021年4月,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签订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协议,由湖南省儿童医院牵头创建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2023年3月,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在长沙正式启动。项目由湖南省儿童医院牵头、区域内医疗机构联合共建,旨在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区域内优质高效的儿科服务体系,提高儿科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

截至2024年2月,我国已在儿科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省份规划建设了16个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区域分布

东北区域:以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华东区域: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中南区域:以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为主体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西南区域: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为主体联合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西北区域:以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规划要求

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要按照《设置规划》有关要求,落实相关职责任务,加强与国家儿童医学中心的统筹协同,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分别在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区域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带动提高区域内儿童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服务水平,促进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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