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8 02:01
国家减灾委员会(简称“国家减灾委”),原名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现名,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国家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民政部承担。2018年成立应急管理部后隶属于应急管理部。
1989年4月,我国政府积极响应联合国关于开展国际减灾十年活动的号召,成立了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
2000年,根据我国开展减灾工作的需要和联合国有关决议的精神,更名为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
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现名,即国家减灾委员会。
成员单位
国家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有: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办公厅、民政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
具体如图《组织结构》所示:
减灾办
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减灾办”)是国家减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任务是:
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员会各项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承担减灾的综合协调工作;
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情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
召开会商会议,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对策;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赴灾区工作组,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地方开展重大减灾活动;
负责国家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各项具体工作;
承办国家减灾委员会各项对外联络、协调工作;
负责印章保管与使用、文件运转和文书归档等各项具体工作事宜。
减灾办实行主任负责制,减灾办常务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办公室下设秘书处、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姜 力
常务副主任:庞陈敏
副 主 任:胡晓春 李保俊 方志勇 范一大 张晓宁
专家委员会
1.国家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2.国家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卫星减灾应用中心)
“中心”设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运行管理中心(值班室)、数据中心、评估与应急部、卫星遥感部(国际减轻旱灾风险中心)、航空遥感部、科技标准部( 国家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技术装备部、政策研究部、减灾和应急工程重点实验室、灾害评估与风险防范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部、财务部、宣传教育中心(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站办公室)和后勤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