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

更新时间:2023-05-18 19:1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是隶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主要是负责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

机构简介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的主要职责是:研究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扶持;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主要职能

(一)负责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负责组织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督促中小企业依法经营,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研究拟订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监测分析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改善创业环境,鼓励创办中小企业,发展非国有经济,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和扩大就业。

(四)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促进制度和管理创新,促进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营者素质。

(五)研究提出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拟订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确定基金使用方向。

(六)研究提出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技术进步政策,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指导中小企业园区、创新基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

(七)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有关审核工作,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引导和规范信用与担保行业发展,促进建立和完善信用与担保制度。

(八)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中小企业咨询、培训、市场开拓等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中小企业服务市场;协调落实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

(九)负责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间的合作交流;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协作、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全国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处级机构:

综合处,政策与法规处,非国有经济处,融资担保处,服务与创新处。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