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邢台矿用防爆柴油机械检测检验中心

更新时间:2021-08-22 23:24

国家安全生产邢台矿用防爆柴油机械检测检验中心设有专职产品质量检验测试机构和人员,业务上接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指导与监督,行政上隶属于河北煤炭科学研究院,是一个具有第三方公正性,不以营利为目的,相对独立的法定检测机构,在煤炭系统和防爆柴油机机械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中心现设有无轨车检验室、轨道车检验室、防爆柴油机检验室、非金属检验室及综合办公室。中心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专业涉及机械、自动化、车辆工程、仪表测控技术等领域,其中工程师职称以上技术人员占总人数50%,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占总人数40%。中心技术人员理论基础深厚,检测技术熟练,常年从事于矿用防爆柴油机、煤矿辅助运输机械及非金属制品的检测检验检验和技术审查工作。同时中心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在批准的检测检验业务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出具公正、科学、准确的检测检验数据报告,为国家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技术咨询服务。

研究方向

国家安全生产邢台矿用防爆柴油机械检测检验中心主要承担矿用防爆柴油机械设备、煤矿用辅助运输机械及非金属制品的检测检验。

发展历史

国家安全生产邢台矿用防爆柴油机械检测检验中心成立于1988年,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甲级检测检验机构之一。该中心是根据(88)煤技字第八个五年计划179号批文,并由原煤炭部批准建立的部级检测中心之一(原名为煤炭工业邢台矿用防爆柴油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1988年4月10日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原煤炭部进行国家计量认证与部级审查认可。1996年10月、2001年3月、2006年02月、2007年07月、2010年08月、2012年8月六次通过了国家技术监督局和煤炭行业计量认证评审组的计量认证复评审(含监督/扩项评审)。2003年11月、2008年11月、2011年4月、2013年4月分别通过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甲级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评审。

科研条件

国家安全生产邢台矿用防爆柴油机械检测检验中心占地面积13000m2,配备各种相关实验室,面积共计1200m2,包括橡塑试验室100m2,恒温恒湿实验室30m2等。

国家安全生产邢台矿用防爆柴油机械检测检验中心有用于防爆检验的地下峒室120m,用于检验煤矿用正(负)风筒检测检验巷道130m,用于检验单轨吊机车的试验道637m,可调轨距的地轨机车道400m,以及5°、8°、12°、15°等多种坡度的轨道。

国家安全生产邢台矿用防爆柴油机械检测检验中心有无极绳连续牵引车、卡轨车、架空乘人装置、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的检测线,是国内具有防爆柴油机动态防爆检验能力的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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