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

更新时间:2021-10-10 19:17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了2020年的目标,但实际上主要是重复了2009年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承诺。

规划试点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提出要稳步推进各项试点:一是继续开展低碳省区试点,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体制机制创新,率先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实现到2020年低碳试点省区的碳强度下降幅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在继续开展低碳城市试点的同时,开展低碳城(镇)试点,从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探索产业低碳发展与城市低碳建设相融合的新模式,为全国新型城镇化和低碳发展提供有益经验。

同时,扎实推进低碳园区试点,计划到2020年建成150家左右低碳产业示范园区。制定低碳产业园区试点评价指标体系和建设规范;四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商店、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商业机构,开展低碳商业试点,在2020年前创建低碳商业试点1000个左右;五是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低碳社区试点,“十二五”末全国开展的低碳社区试点争取达到1000个左右。

制定方案

碳市场是《规划》的另一重点内容。《规划》明确提出,要借鉴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经验,结合中国国情,逐步建立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

具体而言,国家提出要在总结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和碳排放交易试点的经验基础上,研究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地区分解落实机制,制订碳排放交易总体方案,明确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的战略目标、工作思路、实施步骤和配套措施。

《规划》提出,要做好碳排放权分配、核算核证、交易规则、奖惩机制、监管体系等方面制度设计,制定全国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并培育和规范交易平台,在重点发展好碳交易现货市场的基础上,研究有序开展碳金融产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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