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16:15
2009年7月14日,中国官方六部门十四日联手启动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召开全国技术创新工程视频会议,颁布了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推动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实施,国务委员刘延东出席会议。 2005年12月,中国科技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等三部门联合启动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经过近四年的实践,其也为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积累了经验并奠定了基础。
针对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从6个方面入手: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建设和完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面向企业开放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资源;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为此专门申请成立了总部位于北京辐射全国各分中心的北京诚海创新工程技术研究院。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总体目标是:
形成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幅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降低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技术对外依存度,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实现科技与经济更加紧密的结合。
一是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促进产学研各方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在战略层面建立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立足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开展联合攻关,制订技术标准,共享知识产权,整合资源建立技术平台,联合培养人才,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通过科技计划委托联盟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积极探索支持联盟发展的各种有效措施和方式;推动联盟建立和完善技术成果扩散机制,向中小企业辐射和转移先进技术,带动中小企业产品和技术创新;依托联盟探索国家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关政策。
二是建设和完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大型骨干企业以及科技中介机构等,采取部门和地方联动的方式,通过整合资源提升能力,形成一批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加速技术成果的工程化,加强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加强研发能力建设和行业基础性工作。
三是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引导企业加强创新发展的系统谋划;引导和鼓励创新型企业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建设国家和地方的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支持创新型企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支持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内在机制。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管理。
四是面向企业开放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资源。引导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公共科技资源进一步面向企业开放;推动高等学校、应用开发类科研院所向企业转移技术成果,促进人才向企业流动。鼓励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为企业提供检测、测试、标准等服务;加大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检测中心等向企业开放的力度。
五是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和企业联合建立研究生工作站,吸引研究生到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实践。引导博士后和研究生工作站在产学研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企业和高等学校联合建立大学生实训基地;协助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采取特殊措施,引导和支持企业吸引海外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
六是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发挥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的作用,引导和支持大企业与国外企业开展联合研发,引进关键技术、知识产权和关键零部件,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鼓励企业与国外科研机构、企业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形成一批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引导企业“走出去”,开展合作研发,建立海外研发基地和产业化基地;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国外企业和研发机构的技术、人才、品牌等资源,加强自主品牌建设。
为了保障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顺利实施,科技部等六部门还将采取创新科技计划组织方式,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全有利于技术创新的评价、考核与激励机制,落实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政策,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等措施。
(一)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制定创新型企业试点办法,在全国各地方和行业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试点,给予优先支持,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创新的体制和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健全研发机构、培育创新人才,增强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和能力,支持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和创新文化建设,引导企业走创新型发展的道路。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创新型企业”评估工作。在地方和行业试点的基础上,开展“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命名。
(二)引导和支持若干重点领域形成产学研战略联盟。
引导若干重点领域,以共性技术和重要标准为纽带,以大中型骨干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形成各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并给予优先支持。以国家高新区等产业集群中的技术联盟企业为主体,配合国家科技计划、重大专项和条件平台项目,采用竞争机制,组织产学研联合开展对引进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三)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
主体科技计划优先支持企业承担或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承担的竞争前技术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引导战略产业的原始创新和重点领域的集成创新。调整政策引导类计划的引导方向,并在其中设立“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将科研院所技术开发专项、重点新产品计划、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纳入统筹考虑。完善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和立项办法,提高评审专家中企业同行专家的比例。
(四)加强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和产业化基地建设。
积极扩大在转制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条件的企业中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试点规模;采取多种方式,新建一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重点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活动。
新发展一批产业化基地,提高基地建设水平。进一步发挥国家高新区在科技成果产业化中的重要作用。依托产业化基地,加快探索技术扩散的机制和途径,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专利许可、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加快技术成果的扩散应用。
(五)加强面向技术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针对中小企业的创新需求,建立和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加大对技术市场、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咨询机构和创业风险投资服务机构等科技中介机构的政策扶持;建立健全共享机制,实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等各类共性技术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技术创新服务人才的培训工作。继续深化和推广科技特派员试点,推广农业专家大院等服务模式,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六)激励广大职工为企业技术创新建功立业。
引导职工加强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广泛开展职工技术交流和技术协作,组织能工巧匠进行技术攻关,发动职工参与技术市场建设,促进职工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引导职工增强节约意识,发动职工改进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推广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出席会议时强调,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集成环节。要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有机结合,为企业渡过难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重要支撑。
刘延东指出,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对于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具有重大意义。实施技术创新工程,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在创新主体、创新要素、创新机制和创新服务方面下功夫。
一要坚持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的导向,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需求、研发投入、创新活动及成果应用的主体。
二要引导人才、科研资金、技术等要素向企业集聚,充分发挥各类创新要素的作用。
三要建立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引导产学研用各方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开展合作,鼓励用户单位积极参与,建立完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快速转化的畅通渠道。
四要推动公共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能力建设,发挥转制科研院所在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方面的作用,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刘延东强调,实施技术创新工程要解放思想,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突破部门和行业局限,加强协同和联动。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条件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政策落实,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