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30 20:4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与科学技术部在上海东方绿舟共同举办了首批“国家环保科普基地”授牌仪式。上海东方绿舟、北京排水科普展览馆、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和杭州西溪湿地公园等4家单位首批获此称号。
“十五”至“十一五”期间,我国的科普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随着公众素质的提高,对科普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需求日益增多,科普能力建设存在的薄弱滞后问题凸显了出来。在全国各级各类环保科普基地中,相当一部分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科普设施落后、管理不规范、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基地传播环境科普知识不够等问题,使得这些环保科普基地不能吸引广大公众前来参观和学习。
为加强国家环保科普能力建设,满足公众对高质量环保科普产品和科普服务水平的需求,提升全民环境意识,近两年来,环境保护部和科技部一直在推动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申报与评审工作,希望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在提升全民环境科学素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07年3月,原国家环保总局和科技部共同制定了《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申报与评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评审环保科普基地旨在加强国家的科普能力建设,为公众提供学习环保知识的场所,通过基地高水平的展览展示,以及组织公众参与环保科普活动,提升全民环境科学素质。
按照《暂行办法》要求,评审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各省环保局推荐上报本省申报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单位的材料,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从中筛选出比较好的单位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重点评审。第二阶段,专家对初审入围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充分研究讨论以及实地考察,最终确定结果。
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应具有一定规模的室内和室外环保科普展示场所,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基地的展览展示内容应符合基地专业特色,属于环境科学范畴,展示内容与形式与时俱进、手段先进,易于公众学习与接受;基地应具备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便捷的交通,方便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和参观者学习考察;每年要有充足的环保科普经费,保证科普展览正常运营;基地应具有一定的全国或区域影响力,每年有一定规模的游客和参观者;有足够的年开放时间;设有专职与兼职的科普人员和讲解人员;能够免费向游客和参观者提供质量较好的环保科普宣传品(书籍、光盘、宣传手册等);基地每年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科普活动。
首先,这些基地把传播环保科技知识作为提升本单位社会影响力、发挥本单位科技品牌效应的有效手段,把办好环保科普基地作为服务社会、回报公众的应尽职责。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排水科普展览馆和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作为企业和科研单位率先向社会开放,让公众享受到他们拥有的社会公共资源,为全国的企业和科研单位树立了榜样。
其次,利用自身鲜明的特色开展科普教育也是这些基地的一大优势。杭州西溪湿地公园是国内唯一一个集城市湿地、农耕湿地、文化湿地于一体的国家湿地公园。他们充分利用了自身生物多样性的优势开展科普教育,比如,他们在中小学学生及社会公众中普及湿地知识,展示西溪湿地在生态恢复和保护、科研和科普教育、生态监测和预警等多方面的成果。
再次,这4家基地在环保科普展览展示的内容和形式上,没有沿袭传统的模式,而是运用了高科技手段制造视觉效果,突出了环保知识的趣味性和实用性。
“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将继续完善《暂行办法》,细化国家环保科普基地评审的具体指标体系,使评审工作更加量化,更具有可操作性;建立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定期绩效评价监督机制;进一步开展首批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宣传推广工作;引导推动各省环保局制定省级环保科普基地申报与评审办法和指标体系,开展省级环保科普基地的建设工作,集中省内社会资源,加强本省环保科普能力建设,逐步使环保科普基地建设工作纳入地方环保部门的工作范畴。
我们希望通过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的示范效应和品牌效应,积极鼓励推动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建立环保科普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并面向公众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让属于社会的公共资源发挥最大效应。我们还要引导和推动现有的环保科普基地提高自身展示能力、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使基地成为公众参观及学习环保科学知识的主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