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9 14:52
百千万人才工程是20世纪90年代原人事部、科技部等七部门启动实施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专项工程;进入新世纪后,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七部门又联合下发了《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选拔培养力度。
百千万人才工程,是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的,旨在加强中国跨世纪优秀青年人才培养的一项重大举措。1994年7月由国家人事部提出,1995年底由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原国家计委、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七个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其宗旨是:到20世纪末,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造就一批不同层次的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坚持以培养(而不是选拔)为主的原则。
进入新世纪后,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七部门又联合下发了《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选拔培养力度。
2012年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部门共同印发了《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组发[2012]12号),将“百千万人才工程”纳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统筹实施。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精神,为进一步实施并完善百千万人才工程,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百千万人才工程共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到2000年,造就上百名45岁左右,能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在世界科技界享有盛誉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第二层次,造就上千名45岁以下具有国内先进水平,保持学科优势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第三层次,培养出上万名30至45岁在各学科领域里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起骨干或核心作用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百千万人才工程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个阶段,到1997年遴选和掌握五六千名或更多30至40岁左右的优秀人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第二阶段,到2000年,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的50个左右的一级学科和500个左右的二级学科门类中,造就一批国内一流或具有世界水平的专家、学者,使他们成长为各个学科领域跨世纪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从而改善中国专业技术带头人队伍的结构,全面推动中国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程。
一是逐步健全了高级研修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成为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聚集的战略高地。“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实施,集中了优势资源,形成了青年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企业工作站等平台积极吸收工程人选参与重大科研、生产项目,在重大科技实践中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学术论坛、专题研修和科学考察等多种方式,促进人选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鼓励他们参加各类学术委员会、学术团体、评审委员会的活动,提高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发挥“工程”人选领军作用,加强以其为核心的团队建设,加快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中形成了一支衔接有序、梯次配备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工程人选中涌现了一大批杰出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人才。“工程”成为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聚集的战略高地、高水平科学家的预备队,缓解了我国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队伍青黄不接的现象,在推动我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有力推动形成了青年人才不断涌现、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做出了突出贡献。“工程”主要面向45岁以下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群体,他们年富力强,正处在思维最活跃、精力最旺盛、最能出成果的黄金时期。“工程”各种培养措施坚持以用为本,尤其倡导在实践中培养锻炼人才,对他们委以重任,大胆使用,赋予他们充分的科研自主权,为青年人才发挥自己的聪明才干提供了广阔的历史舞台。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相当一批已成长为国家863、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首席科学家或主要负责人,在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据统计,到2010年底,工程国家级人选共获得国家级奖项4594项,省部级奖项17179项,在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生物技术、通讯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取得了一大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重大科研成果,为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科技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是促进了分层次、多渠道、自下而上工作体系的初步形成,开创了我国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新局面。以“工程”为龙头,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和部门都在开展人才资源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工程。比如,教育部的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及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中科院的百人计划、交通部的十百千人才工程、水利部的5151人才工程等。各省市也组织实施了专项工程,如北京的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上海的领军人才开发计划、天津的131创新型人才工程、辽宁的5520工程等。以百千万人才工程为龙头,各地各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健全了高层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初步形成了分层次、多渠道、自下而上的人才培养工作格局,掌握和联系了一大批各层次的学术技术领军人才,促进了多层次、梯队结构合理的学术技术人才队伍的逐步形成。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年轻人才。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学术技术领域或涌现出来的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以及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式要求的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分层次、多渠道选拔和培养“工程”人选。人事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工程”的实施,并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重点抓好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特别是培养造就一批冲击世界科技前沿、勇于创新和创业的杰出人才(以下简称国家级“工程”人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工程”实施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各地区、各部门人事厅(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程”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1. 国家级“工程”人选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500名左右,其中,在科技创新目标明确、能带动前沿学科发展和提升我国在世界范围内科技地位的科学领域中选拔100名拔尖人才;在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学术领域选拔400名学术技术带头后备人才和高层次急需人才。国家级“工程”人选选拔的具体办法是:(1)各地区、各部门人事厅(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提出本地区、本部们推荐人选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后报送人事部。(2)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后,报“工程”领导小组审批。(3)公布人选名单,颁发《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证书》。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工程”培养目标的要求,负责省部级“工程”人选的选拔和培养。
2、建立《“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考核档案》,全面加强人选德、能、勤、绩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由人选所在单位结合年度考核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省部级人事部门备案,其中国家级“工程”人选的考核结果报“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在考核的基础上,对“工程”人选实行动态管理,每五年核定、调整一次。建立“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信息库。
1、加大对“工程”人选的资助力度。在同等条件下,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对“工程”人选中从事基金研究的给予优先资助。符合“中国博士后科学研究基金”、博士后科学研究专项资助经费“、”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资助条件的,提高资助额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根据人选的实际情况,定向投入,重点支持。
2、鼓励和支持“工程”人选通过竞争承担国家或省区市、部门的重大科研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委以重任,并赋予他们充分的科研自主权。各级各类学术团体、学术技术委员会要积极吸收“工程”人选参加并安排其担任一定的职务,是他们在参与重大学术决策和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中,贡献力量,增长才干。
3、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工程”人选开展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活动。根据“工程”目标任务要求,采取多种措施,有计划、重点地选送“工程”人选到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知名企业从事研修工作。进一步完善“工程”人选高级研修班资助办法,加大支持力度。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人事部有计划的组织“千百万人才工程”技术研究班,促进“工程”人选与国内外高水平专家的学术技术交流,不断提高学术技术水平和参与国际科技竞争的能力。
4、加强以“工程”人选为核心的人才群体建设。“工程”人选所在单位应根据岗位和任务的需要,通过设立流动性岗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工程”人选急需的人才或助手。依托国家级“工程”人选所在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重大科学工程和知识创新基地,以国家级“工程”人选为核心,加强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形成一批既有专业优势、科学互补、创新能力强的优秀人才群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遴选创新研究群体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国家级“工程”人选为核心或骨干从事基础研究的团队。
5、进一步改善“工程”人选的待遇。各地区、发、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人选实行适当倾斜的激励政策。在各地区、各部门上报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中,属国家级“工程”人选的,由人事部下达专项指标解决,不占其所在地区、部门的指标控制数。
6、认真做好联系和服务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妥善解决“工程”人选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摆脱各种繁杂的事务,专心致志地从事科研和技术创新工作。要采取切实措施,改善“工程”人选的医疗保健条件,定期安排他们体检,组织“工程”人选学术休假。对“工程”人选的助手配备以及配偶、子女随迁调动等,要妥善予以解决。
7、加强对“工程”人选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工程”人选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思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国情教育考察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引导他们树立真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爱国主义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近出台《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提出从2012年起,用10年时间,选拔培养4000名左右“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有哪些特点和创新之处?记者就此采访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
亮点一:选拔范围拓展到非公领域
百千万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工程由过去的主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选拔扩大到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为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畅通渠道。
亮点二:特殊培养 大胆使用
在职务安排、考核评价、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等方面制定相应措施,对工程人选重点培养、大胆使用。事业单位引进工程国家级人选而无相应空缺岗位的,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支持工程人选参与重大政策咨询、重大项目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国家标准制定、重点工程建设。
亮点三:支持自主组建创新团队
支持工程人选自主组建创新团队,在选题立项、科研管理、人才配置等方面给予更多自主权。对以工程国家级人选为核心的研究团队,自然科学基金会按规定优先遴选为创新研究群体。支持工程人选依托重大科研项目等招收项目博士后,组建团队急需人才或助手,可打破所有制和地域限制,通过多种形式予以聘请。
亮点四:紧缺人才可实行项目工资
作出突出贡献的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优先纳入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等国家科学技术和人才奖励选拔推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的工程人选倾斜,对部分紧缺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分配办法,支持用人单位为他们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
亮点五:领军人才给予优先资助
加大中青年领军后备人才支持力度,对符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等条件的优先给予资助。统筹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支持经费、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和相关基金,对“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给予特殊支持,地方和用人单位可配套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截至2021年末,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5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