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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是为加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的机构。于2008年3月21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_2005年第8号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
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 仪(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徐绍史(国务院副秘书长)
王景川(知识产权局局长)
李东生(工商总局副局长)
阎晓宏(版权局副局长)
张晓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学勇(科技部副部长)
魏建国(商务部副部长)
成 员:沈国放(外交部部长助理)
赵沁平(教育部副部长)
孙来燕(国防科工委副主任)
赵永吉(公安部副部长)
朱志刚(财政部副部长)
尹蔚民(人事部副部长)
娄勤俭(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张宝文(农业部副部长)
孟晓驷(文化部副部长)
蒋作君(卫生部副部长)
黄淑和(国资委副主任)
刘文杰(海关总署副署长)
王力(税务总局副局长)
蒲长城(质检总局副局长)
王玉庆(环保总局副局长)
赵实(广电总局副局长)
江泽慧(林业局党组成员)
张敬礼(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张 勤(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汪永清(法制办副主任)
李志刚(中科院秘书长)
朱锦昌(社科院秘书长)
杜祥琬(工程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景川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五年一月八日
2008年3月21日,经《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3号)撤销,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
主任:王景川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