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

更新时间:2024-08-27 18:02

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是原临汾市国家税务局、原临汾市地方税务局合并而成。

机构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现任领导

张锁林(党委书记、局长)

梁晓辉(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海青(党委委员、副局长)

任建勋(党委委员、副局长)

董秋建(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 娟(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段昌辉(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张幕天(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获评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2021年6月,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机关第一支部委员会被授予“山西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2021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机关党委被授予“临汾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机构地址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北大街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北城大队旁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