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12 14:41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由原江苏省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正式合并成立。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关于网站相关变更事项的通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原江苏省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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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南京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郑钢: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局长
林 岗: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
分 工:分管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工作。
陈步龙: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 工:分管所得税处、教育处、税收科学研究所工作,联系税务学会、国际税收研究会工作。
黄经东: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 工:分管分管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工作。
沈 宁: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 工:分管办公室、收入规划核算处工作。
陈 林: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 工:分管督察内审处、监察室工作。
2021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税源管理一科被命名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