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

更新时间:2024-03-01 20:55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财产和行为各税政策、指导和监督财产和行为各税征收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等(以下简称财产和行为各税)的税收业务管理,拟订具体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财产和行为各税种的征管业务。

现任领导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党委书记、局长:王军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熊艳

内设处室

综合处、财产和行为税一处、财产和行为税二处、财产和行为税三处、财产和行为税四处。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