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

更新时间:2024-05-17 14:00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是郴州市境内的税务机关,刘卫秋任局长。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税收宣传、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

法制科

主要职责:承担依法行政工作;起草相关税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承担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和进出口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

所得税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承担跨境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

财产和行为税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纳税服务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征收管理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征管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

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实施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重点税源监控管理以及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财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

督察内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执法督察;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组织人事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

考核考评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教育科

主要职责:承担教育培训工作。

党建工作科

主要职责:统筹和指导系统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和指导系统巡察工作。

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

老干部科

主要职责:承担老干部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承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局长:刘卫秋

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敏建

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爱林

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中宝

党委委员、纪检组长:余锦钟

党委委员、副局长:黄穗阳

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李鹰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焦易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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