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7 14:46
2018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明确指出,以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等城市群推动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融合发展,建立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城市群带动区域发展新模式,推动区域板块之间融合互动发展。以北京、天津为中心引领京津冀城市群发展,带动环渤海地区协同发展。以上海为中心引领长三角城市群发展,带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为中心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动珠江-西江经济带创新绿色发展。以重庆、成都、武汉、郑州、西安等为中心,引领成渝、长江中游、中原、关中平原等城市群发展,带动相关板块融合发展。
截至2019年2月18日,国务院共先后批复了10个国家级城市群,分别是:长江中游城市群、哈长城市群、成渝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北部湾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呼包鄂榆城市群、兰西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
当前对特大城市人口的严控政策使外来人口问题成为焦点,而城市的外来人口聚集区作为进城外来务工者的重要生存空间,也将在新时期面临挑战。外来人口聚集区一般是指位于城乡结合部地区,以“城中村”为基本依托单位,大量外来人口聚集生活的区域。多数外来人口聚集区已经发展成为农产品批发、商贸市场、家居建材、仓储物流等中低端产业的集散地,成为外来农民工城市落脚的主要空间。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对外来人口聚集区采取了“城中村改造”措施。
“我国城镇化有一个特性,是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各个发展阶段同时存在的状况。”李迅表示,东部地区已进入到工业化中后期,但中西部地区还处在工业化中期或初期。
针对东部地区城市群的发展,《规划》提出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城市群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吸纳外来人口最多的地区,要以建设世界级城市群为目标,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在国际化发展道路上更进一步。
针对中西部地区城市群,《规划》提出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中西部城镇体系比较健全、城镇经济比较发达、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开发区域,要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引导有市场、有效益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先向中西部转移,吸纳东部返乡和就近转移的农民工,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和人口集聚,培育发展若干新的城市群,在优化全国城镇化战略格局中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城市群是我国经济增长的引擎,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肖金成指出,我国当前的主要城市群10%的面积承载超过2/3的经济总量,却只承载了全国1/3的人口,区域差距问题明显。
《规划》提出,建立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建立完善跨区域城市发展协调机制。以城市群为主要平台,推动跨区域城市间产业分工、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等协调联动。重点探索建立城市群管理协调模式,创新城市群要素市场管理机制,破除行政壁垒和垄断,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国家相关部委将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城市群的发展目标、开发方向、空间结构,以及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功能定位和分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协同发展体制机制等。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城市群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较为严重的“简单均衡”或“一城独大”现象。此外,从人口发展的角度看,城市群的失业人口数量逐年上升,优质人口资源配置不均问题日益严重。而且,资源与环境压力逐年加大,城市群可持续发展的前景不容乐观。
针对城市群常出现的大城市病,专家认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出路。完善公共交通网络,提升可达性,力争实现“出行方便、换乘便捷、指示清晰、停车有序、乘车文明”目标。重点解决轨道站点、医院、学校、大型商场、社区服务中心周边50米,公交站点、出租候车点、自行车停放点的配套,方便市民出行。
完善集疏运系统,把更多的道路资源让给客运交通。当前,大量集装箱卡车、货车在中心城区通行,不仅使城市道路资源日益紧张,带来交通拥堵,降低交通运行效率,而且使生态环境承受巨大压力。
对外来人口聚集区采取改造治理措施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缓解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或者说是为了解决“城市病”问题。不过,对此存在不同的学术讨论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改造外来人口聚集区有利于城市治理,理由是由于聚集区中的外来农民工工作不稳定、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生活环境较差以及文化的边缘化等原因,在城乡差距面前容易产生心理冲突和压抑失衡,而“城中村”加剧了区域性“失范”,使这些地区的城市犯罪率高发,会引发治安等社会治理难题。外来人口聚集区往往不仅成为“脏乱差”的城市边缘地带,也成为社会问题的多发区。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外来人口聚集区存在一定的功能合理性,认为外来人口聚集区的产生与发展,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产物,在打破以城乡隔绝为特征的二元结构和作为城市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承载了外来农民工的日常生活及城市产业发展等系统功能。在外来人口聚集区中,当地村民与外来人口之间建立了相互依赖的复杂分工,在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不仅对当地失地农民具有自我保障的积极性与必要性,也能够缓解外来人口的公共需求与政府体制机制滞后形成的矛盾关系,具有难以替代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城中村”是社会结构变迁的结果,在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环境中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需要注意,城市群和都市圈一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中国《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都市圈是指围绕某一个中心城市(即超大或特大城市)的城镇化形态。城市群是由若干个都市圈构成的广域城镇化形态,其内部应该包含若干个中心城市。在体量和层级上,都市圈要低于城市群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