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9 16:01
国家航天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民用航天管理及国际空间合作的政府机构,履行政府相应的管理职责。对航天活动实施行业管理,使其稳定、有序、健康、协调地发展。代表中国政府组织或领导开展航天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活动。
2022年4月,国家航天局宣布在文昌挂牌设立“国家航天局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海南数据与应用中心”“国家航天局卫星数据与应用国际合作中心”和“金砖国家遥感卫星数据与应用海南中心”。
2022年9月5日,国家航天局国际合作研究与促进中心揭牌成立,将为中国航天国际化发展提供支撑,推动航天领域国际合作与促进工作进入新征程。
中国国家航天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民用航天管理及国际空间合作的政府机构,履行政府相应的管理职责。对航天活动实施行业管理,使其稳定、有序、健康、协调地发展。代表中国政府组织或领导开展航天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航天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切实履行国际义务,中国国家航天局成立了跨部门的国际合作协调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国家航天局国际合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讨论政府间航天国际合作方面的重大条约、协定;研究提出航天国际合作方面的政策、对策和相关建议和意见。协调委员会下设秘书局,具体落实有关工作。
研究提出国家航天局国际合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
讨论政府间航天国际合作方面的重大条约、协定;
讨论需向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报告的重大事项;
研究提出航天国际合作方面的政策、对策及相关建议和意见;
协调各成员单位以国家航天局名义开展的外事活动。
秘书局:
国际合作协调委员会下设秘书局,具体负责落实有关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承办国家航天局国际合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写;
(二)承办国家航天局国际合作政策的研究;
(三)承办双边、多边航天合作条约、公约、协定和备忘录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承办国家航天局年度工作报告的起草和工作简报编制工作;
(五)承办协调委员会的宣传工作;
(六)征集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国家航天局名义开展工作的需求;
(七)协助办理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国家航天局名义开展活动的报批、对外联络及协调等工作;
(八)协助办理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宇航产品出口相关工作:
(九)协助办理国家航天局驻俄罗斯代表处的业务联络工作
(十)承办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长:张克俭
副局长:卞志刚
总工程师:李国平
秘书长:许洪亮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