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7 18:08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推荐,由原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于2001年批复成立的,是中国唯一的负责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快速发现和处置计算机病毒疫情与网络攻击事件,保卫中国计算机网络与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病毒制造技术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并且随着国际互联网日新月异的蓬勃发展,计算机病毒的传播方式也有了很大变化。Melissa和“爱虫”病毒都是新型的具有网络特点的病毒,它们具有突发性、变异快、破坏力强的特点。也就是在短时间内可以迅速传播、蔓延,导致计算机网络陷于瘫痪,造成重要信息的丢失。另外,还出现很多具有攻击性的黑客程序和其他破坏性程序。这些类型的病毒和有害程序都利用了计算机网络的技术,进行传播、破坏,使用户防不胜防。严重威胁着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安全。而且,最近发生的计算机病毒事件频度越来越快,影响越来越广,损失越来越大。我们国家目前正在积极进行信息化建设,如何应对日益严重的计算机病毒问题,已经成为我们当务之急。
1996年,天津市公安局与天津市技术监督局建立了中国唯一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天津市质量检验站第70站),该检验中心承担着对在中国销售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的质量检验认证工作。
2001年,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推荐,由原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批复成立的,是中国唯一的负责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的专门机构。
2014年被中央网信办确定为技术支撑单位。
2015年被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确定为技术支持单位。
2016年被确定为二十国集团峰会网络安全保卫组成员及技术支持单位。
2017年被确定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第九届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网络安保技术支持单位。
1.发现、收集在我国流行的计算机病毒。
2.对计算机病毒进行解剖、分析,向国家CERT中心和公安部提交病毒疫情分析报告。
3.经主管机关授权后发布计算机病毒疫情。
4.建立、维护中国计算机病毒流行列表。
5.为国内用户提供计算机病毒防治的解决方案,指导用户建立和实施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
6.为有关部门制定我国计算机病毒防治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提供技术支持。
7.为遭受计算机病毒攻击破坏的我国计算机用户提供后援服务。
8.根据法律规定,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利用计算机病毒进行的各种犯罪活动。
9.与国内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专家建立联系机制。
10.与国际计算机病毒防治研究机构建立技术合作和信息交换机制。
11.培训我国从事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的技术与管理人员。
12.协助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的检验工作。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主任:陈玉东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