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3 16:27
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是指在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等高技术产业领域,对高技术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支撑、示范和带动功能的特色高技术产业集聚区。
2008年3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建设北京等30个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474号),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为促进全国高技术产业集聚,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经研究,我委决定在高技术产业发展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地区,建设6个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24个行业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一、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深圳市、陕西省西安市、湖南省长株潭地区,重点围绕信息、生物、民用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领域,建设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二、行业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在广东省广州市和东莞市、江苏省苏州市、四川省成都市、湖北省武汉市、浙江省杭州市、重庆市、大连市、福建省福州市,建设信息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在江苏省泰州市、吉林省通化市、山东省德州市、河南省郑州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浙江省杭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西省南昌市,建设生物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在四川省成都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贵州省安顺市、辽宁省沈阳市,建设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在河北省保定市、河南省南阳市,建设新能源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在江苏省无锡市,建设微电子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包括专业性基地和综合性基地,后者是指基地同时在高技术产业的多个领域具有国内领先技术优势的城市(地区)。
信息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广东省广州市(后成为第九个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东莞市、江苏省苏州市、四川省成都市、湖北省武汉市(后成为第七个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浙江省杭州市、重庆市、大连市、福建省福州市
生物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江苏省泰州市、吉林省通化市、山东省德州市、河南省郑州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浙江省杭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西省南昌市
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四川省成都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贵州省安顺市、辽宁省沈阳市
新能源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河北省保定市、河南省南阳市
微电子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江苏省无锡市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深圳市、西安市、长株潭地区(2008年批)
武汉市(2009年10月批)
济南市(2010年11月批)
广州市(2011年4月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