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5 10:08
国际初审单位,是指根据国际专利合作条约,负责对国际申请进行初步实质性审查的机构。国际初审单位由国际专利合作条约联盟大会委任。缔约国申请人要求进行国际初步审查,可由上述单位进行国际初步审查是为了查明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新颖,是否涉及创造性步骤,和是否在工业上适用。在国标初审报告定稿之前,申请人有权用规定的方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权项、说明书和附图。但这种修改不能超出原国际申请中对发明公开的范围。
如国际初审单位认为国际申请不符合发明单一性的要求,可提请申请人按自己的意见限制权项。初审后,国际初审单位应将国际申请连同初审报告转交申请人选定的国家批准专利。申请人可撤回任一或全部选定,如对所有、选定国家的选定均撤回,则申请也应视为撤回。专利合作条约联盟大会已指定的国际初审单位有:欧洲专利局、英国专利局、日本特许厅、澳大利亚专利局、奥地利专利局、瑞典专利局和苏联发明与发现委员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