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13:48
国际政治学中一门以和平为研究对象的具有跨学科性质的新兴学科。国际和平学主要讨论和平的本质定义和价值观,通过对国际冲突与战争的本质、起因、结构和结束条件的分析,研究实现国际和平的途径,阐述和平与发展的关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西方的冷战对峙引起了世界人民的关注,威胁人类生存的核军备竞赛和新的战争危险,促使国际间的和平研究进到有组织的学科化发展阶段。20世纪50年代后期,起源于美国民间的和平研究在欧洲、日本等地迅速展开。1959年挪威奥斯陆国际和平研究所的建立及其专业学术期刊《和平研究》杂志的出版,被公认为国际和平学成为系统理论学科的标志。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84年的调查报告统计,全世界直接或间接从事该学科研究的机构已达 313个,拥有专门研究人员2000余人。80年代末,规模和影响大的国际性学术团体有:以西北欧学者为主,面向第三世界的国际和平研究协会(IPRA)和以北美研究者为主的和平学协会(国际)〔PSS(I)〕。另外,许多国家的大学已先后设置和平学的教学研究课程,有些还建立了独立的系科。
国际和平学研究的内容和重点与国际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密切相关。身处激烈冷战年代的早期和平研究者,特别注重对国际冲突与战争根源的探讨。他们认为,战争是和平的对应物,争取和平就是要实现国际体系的无战争状态。社会制度所形成的利害关系差异,使战争如同自然灾害一样无法消灭,但是人们的价值标准的改变,有可能减少战争危险,维护国际和平。他们主张运用研究成果,阐明战争的根源,预测战争的到来,影响决策者的思想和行为;认为通过分解冲突、均势威慑等手段,改变既得利益的发展方向,能够有效防止战争发生。这一时期和平理论研究者主要有美国的D.辛格、A.拉波波特等。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国际和平学的研究重点随东西方关系的逐渐缓和及南北关系的日趋尖锐而转移,主要表现在研究的范围有所扩展。挪威的J.盖尔腾格等北欧学者首先突破以战争为中心课题的传统框架,代之以对一般暴力概念的研究。他们认为,避免敌对双方互施直接暴力的战争,只能获得消极的和平;要缔造积极的和平,必须更加重视消除结构性暴力。根据他们的理论,暴力的渊源存在造成社会产品分配不公、社会价值分配不均的结构之中。无论是在国际社会中处于中心支配地位的发达国家与处于一定从属地位的发展中国家所构成的非对称关系,还是在国家内部环境中社会关系不平等的潜在暴力因素的积累,最终都会以国家规模的形式爆发冲突和战争。因此,只有废除结构暴力,实现社会正义,才能赢得持久和平。他们还提出了国际一体化的若干具体模式。北欧学者的理论观点在70年代成为国际和平学研究的主流。
对该学科产生过较大影响的流派和学者还有:首创数学计量规范研究的英国学者L.理查森;注重和平与权力关系研究的法国政治学家R.阿隆,以及美国哈佛大学的世界秩序学派等。
国际和平学的研究领域仍在进一步扩展。80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加强了对和平与发展关系的研究。他们从解决全人类生存问题的角度出发,着眼于变革现存的国际经济体系,把和平研究、和平教育变成维护和缔造和平的现实途径。也有部分学者主张朝着传统的客观性纯理论方向回归,恢复以暴力战争为主要研究对象。国际和平学对基本范畴、分析方法和价值取向尚存争议,其发展呈现多样化、多方位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