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

更新时间:2024-10-19 16:14

《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颁发的证明。

证书申请

1、凡出国留学、进修、从事商务、技术合作、探亲、劳务及移民(国外定居)等人员均须到当地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接受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咨询,经体检合格,签发《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和《国际旅行预防接种证书》后方可出境,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2、在国外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归国人员;核准在中国居住或工作的华侨、港澳台胞、外籍人员,入境后一个月内须到当地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进行健康检查。患有麻风病精神病开放性肺结核者禁止出入境。

3、14岁以下少年儿童不予健康检查,凭本人《计划免疫接种证》签发《国际旅行接种证书》。

证书内容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颁发的《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包括的内容有:

(1)封面为深红色, 用中文和英文两种文字印有:

《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HEALTH CERTIFICATE FOR INTERNATIONAL TRAVELLER)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2)封里为“查验记录”(共为12个方格);

(3)第一页为申请人照片和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高、体重、血型等栏目。照片左下方盖有卫生检疫机关的骑缝钢印公章;

(4)第二至第三页为健康检查记录,内容有血压、脉搏、发育状况、营养情况、皮肤、淋巴结、眼睛的视力、矫正视力、辨色力、耳鼻喉、甲状腺、肺部、心脏、腹部、脊柱、四肢、泌尿生殖系统、肛门、神经系统心电图胸部X线检查、化验室检查等检查项目及签证日期, 使用期一年, 医生签字和检疫机关盖章等;

(5)第四至第五页的内容与第二至第三页的内容相同。

证书使用

(1)申请人取得《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后要对其中内容逐一进行查验, 如有疑问应当即向医生提出询问;

(2)出境接受口岸检查时连同护照一起交与口岸检查人员;

(3)在国外居住三个月以上,回国前应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检疫机关和医院进行体检 ,请检查单位在本人的《国家旅行健康证明书》上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字盖章;

(4)回国入境时连同护照一起交与口岸检查人员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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