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5 15:02
国际标准职业分类是国际劳工组织制订的一个包括全部文职人员所从事的职业的系统分类结构。由粗而细逐层划分,将职业类别分成8大类、83小类、284细类以及1506个职业项目。8大类是:专家、技术人员和有关工作者;政府官员和企业经理;事务性工作和有关工作者;销售工作者,服务工作者;农业、牧业和林业工作者,以及渔民和猎人;生产及有关工作者;运输设备操作者和劳动者;不能按职业分类的工作者。对于总共 1881 个职业名称作了明确的定义。
释义
1949 年国际劳工组织召开的第七届国际劳工统计专家会议通过的职业分类草案(共分 9 大类)是制订职业分类的第一个具体步骤。1958 年初版的《国际标准职业分类》是经过国际间长期合作共同完成的。1968 年出版修订本。此项工作的完成,为各国制定或修订本国的职业分类提供了系列化的基础,以便在国际间进行比较。它适用于编制和发表人力资源调查(包括人口普查)所获得的统计资料,以及编制安置就业机构的登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