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泌尿系统杂志

更新时间:2020-02-05 16:54

《国际泌尿系统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华医学会湖南省医学会主办的医药卫生科技类期刊。

办刊历史

1980年,《国外医学泌尿系统分册》创刊。

1981年起,《国外医学泌尿系统分册》以双月刊形式稳定发行。

2002年,全中国部分期刊进行调整,所有中国国外医学系列杂志的主管、主办单位都统一归属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由中华医学会作为第一主办单位(其中原由各地主办的,地方单位列为第二主办单位)。

2003年,《国外医学泌尿系统分册》改为《国际泌尿系统杂志》。

2014年12月,《国际泌尿系统杂志》入选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一批认定学术期刊。

办刊条件

栏目方向

《国际泌尿系统杂志》主要栏目有泌尿系统临床、基础研究论著、综述、临床报告、述评、专题报道、专家讲座等。

《国际泌尿系统杂志》主要读者对象为各级医院的泌尿外科、肾内科医师、医学生、研究生和涉及泌尿系统医学相关学科的科技工作者,高等医学院校、科研单位中从事泌尿系统(含泌尿外科与肾内科)医学临床与科研的医生和科研工作者等。

人员编制

据2020年2月《国际泌尿系统杂志》官网显示,《国际泌尿系统杂志》编委会有编委会顾问4人、编委会副主任7人、社长1人、总编辑1人、副总编辑3人、编辑委员59人、编辑部主任1人、编辑部执行主任1人。

办刊成果

出版发行

据2020年2月2日中国知网显示,《国际泌尿系统杂志》共出版文献5610篇。

据2020年2月2日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显示,《国际泌尿系统杂志》共载文4785篇、基金论文量为677篇。

收录情况

《国际泌尿系统杂志》是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中心统计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被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数据库、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收录。。

影响因子

据2020年2月2日中国知网显示,《国际泌尿系统杂志》总被下载311862次、总被引13970次,(2019版)复合影响因子为0.460、(2019版)综合影响因子为0.425。

据2020年2月2日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显示,《国际泌尿系统杂志》被引量为12899次、下载量为291909次;据2017年中国期刊引证报告(扩刊版)数据显示,《国际泌尿系统杂志》影响因子为0.73,在全部统计源期刊(6670种)中排第2267名。

荣誉表彰

《国际泌尿系统杂志》曾被评为湖南省一级期刊。

文化传统

办刊宗旨

《国际泌尿系统杂志》办刊宗旨是为泌尿外科、肾内科和涉及泌尿系统医学的相关学科的科技工作者提供学术交流的平台,促进医学科技的发展,为人类健康事业服务。

投稿指南

1.1 文稿:应具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实用性。

1.2 来稿:文字务求准确、精炼、通顺、重点突出。论著类稿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包括摘要及图、表和参考文献),并附4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包括英文题名、工作单位和汉语拼音书写的作者姓名);讲座、综述、会议纪要、临床病理(例)讨论类文稿字数可视情况而定。

1.3 中国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具体要求可参照《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排规范》。

1.3.1 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医名词术语按GB/T 16751.1/2/3—1997 《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证候部分/治法部分》和GB/T 20348—2006《中医基础理论术语》执行,腧穴名称与部位名词术语按GB/T 12346—2006《腧穴名称与定位》和GB/T 13734—2008《耳穴名称与定位》执行。中西药名以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中药应采用正名,药典未收录者应附注拉丁文名称。

1.3.2 统计学符号:按GB 3358.1-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一律采用斜体排印。

1.3.3 计量单位:执行GB 3100/3101/3102—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所有部分)量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年出版)。

1.3.4 文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10-31)》和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以及1992年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以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和1988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

1.3.5 数字用法:执行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1.3.6 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执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内部刊物、未发表资料(不包括已被接受的待发表资料)、个人通信等请勿作为文献引用,确需引用时,可将其在正文相应处注明。日文汉字请按日文规定书写,勿与中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全部著录;超过3人可以只著录前3人,后依文种加表示“,等”的文字。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外国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缩写名后不加缩写点;不同作者姓名之间用“,”隔开,不用“和”、“and”等连词。题名后请标注文献类型标志。文献类型和电子文献载体标志代码参照GB 3469—1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可以采用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推荐的NLM′s Citing Medicine中的格式。中文期刊用全名。每年连续编码的期刊可以不著录期号。

1.4 临床试验注册号:临床试验注册号应是从WHO认证的一级临床试验注册中心获得的全球唯一的注册号。临床试验注册号排印在摘要结束处。以“临床试验注册”(Trial registration)为标题(字体、字号与摘要的其他小标题相同),写出注册机构名称和注册号,前瞻性临床试验研究的论著摘要应含有CONSORT声明(Consdidated Standards of Reporting Trials)列出的基本要素。

1.5 统计学方法:尽可能详细描述,建议补充有关统计研究设计、资料的表达与描述、统计分析方法的选择、统计结果的解释和表达等要求。

1.6 医学伦理问题及知情同意:须遵循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批准文号著录于论文中)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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