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05 18:10
国际(地区)特快专递是各国邮政开办的一项特殊邮政业务。该业务在各国邮政、海关、航空等部门均享有优先处理权。以高速度、高质量为用户传递国际紧急信函、文件资料、金融票据、商品货样等各类文件资料和物品,同时提供多种形式的邮件跟踪查询服务。EMS还提供代客包装、代客报关、代办保险等一系列综合延伸服务。
此项服务以自愿为原则。寄件人选择此项服务时,应确定保价金额与每个邮件内件实际价值一致,每个邮件保价金额最高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保价费按申报的保价金额的1%收取,每件最低收取1.00元人民币。未按规定交纳保价费的邮件,不属于保价邮件。
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相关邮件的保价金额;未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两倍;邮件如发生延误,按邮政部门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邮政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
属于下列情况,邮局不提供赔偿: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邮件除外)。
2、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的,经主管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规处理的。
3、投交时邮件封装完好,无拆动痕迹,且收件人已按规定手续签收,事后收件人发现内件短少或损毁的。
4、由于客户的责任或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
5、客户自交寄邮件之日起至查询期满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6、国际邮件被寄达国按其国内法令扣留、没收或销毁的。
1、收件人名和地址应使用英文详细准确地填写,且应尽可能提供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联系;
2、不可只将邮政信箱号码作为收件人地址;
3、产品详情单上必须写上:内含的物品、件数、重量、价值、货物产地、寄件人签名(如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