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主

更新时间:2023-08-20 21:23

在外地主,即“不在地主”。英文absentee的意译。指在爱尔兰拥有土地,但经常留居英国境内的爱尔兰大地主。他们把地产或交给土地代理人管理,对农民进行残酷剔削;或出租给经纪人,再由经纪人把土地划分小块,以苛刻的条件转租给小佃户。在外地主依靠这些剥削收入在英国过着优裕挥霍的生活。

1367年5月英王颁布第一道《在外地主法令》,命令凡在爱尔兰拥有土地的人,必须回到爱尔兰去居住,或在1368年复活节之前,安排人员守卫土地,否则就剥夺其土地。1380年又颁布一道范围更大的法令,规定:凡在爱尔兰拥有领地、租金、收益、官职或其他所有权的人必须返回爱尔兰去掌管这些权益,或者派人维护,否则收益的2/3要被国家没收。在随后的两个世纪中,这项法令一再地被颁布施行,以限制在外地主的资金流出爱尔兰本土。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