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更新时间:2022-08-25 13:27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是在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的基础上,预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危害(包括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位变化),并针对这种影响和危害提出防治对策,预防与控制环境恶化,保护地下水资源,为建设项目选址决策、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原则

1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应遵循HJ 2.1—2011中确定的原则进行。考虑到地下水环境污染的隐蔽性和难恢复性.还应遵循环境安全性原则.预测应为评价各方案的环境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性提供依据。

2 预测的范围、时段、内容和方法均应根据评价工作等级、工程特征与环境特征,结合当地环境功能和环保要求确定.应以拟建项目对地下水水质、水位、水量动态变化的影响及由此而产生的主要环境水文地质问题为重点。

3 Ⅰ类建设项目,对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评价中提出的不同选址(选线)方案或多个排污方案等所引起的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应分别进行预测,同时给出污染物正常排放和事故排放两种工况的预测结果。

4 Ⅱ类建设项目,应遵循保护地下水资源与环境的原则,对工程可行性研究中提出的不同选址方案或不同开采方案等所引起的水位变化及其影响范围应分别进行预测。

5 Ⅲ类建设项目.应同时满足类Ⅰ和Ⅱ类建设项目的要求。

预测范围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的范围可与现状调查范围相同.但应包括保护目标和环境影响的敏感区域,必要时扩展至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以及可能与建设项目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存在直接补排关系的区域。

预测重点应包括:

1 已有、拟建和规划的地下水供水水源区;

2 主要污水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处的地下水下游区域;

3 地下水环境影响的敏感区域(如重要湿地、与地下水相关的自然保护区和地质遗迹等);

4 可能出现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主要区域;

5 其他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

预测时段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时段应包括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

预测因子

Ⅰ类建设项目

Ⅰ类建设项目预测因子应选取与拟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有关的特征因子,选取重点应包括:

1改、扩建项目已经排放的及将要排放的主要污染物。

2 难降解、易生物蓄积、长期接触对人体和生物产生危害作用的污染物.应特别关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3 国家或地方要求控制的污染物:

4 反映地下水循环特征和水质成因类型的常规项日或超标项目。

Ⅱ类建设项目

Ⅱ类建设项目预测因子应选取水位及与水位变化所引发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相关的因子。

Ⅲ类建设项目

Ⅲ类建设项目。应同时满足I类和Ⅱ类建设项目的要求。

预测方法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方法包括数学模型法类比预测法。其中,数学模型法包括数值法、解析法、均衡法、回归分析、趋势外推、时序分析等方法。常用的地下水预测模型参见导则附录F。 一级评价应采用数值法:二级评价中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应采用数值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时可采用解析法;三级评价可采用回归分析、趋势外推、时序分析或类比预测法。采用数值法或解析法预测时.应先进行参数识别和模型验证。

采用解析模型预测污染物在含水层中的扩散时.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污染物的排放对地下水流场没有明显的影响。

2 预测区内含水层的基本参数(如渗透系数、有效孔隙度等)不变或变化很小。采用类比预测分析法时.应给出具体的类比条件。类比分析对象与拟预测时象之间应满足以下要求:

1 二者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水动力场条件相似。

2 二者的工程特征及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具有相似性。

模型概化

1 水文地质条件概化。应根据评价等级选用的预测方法,结合含水介质结构特征,地下水补、径、排条件,边界条件及参数类型来进行水文地质条件概化。

2 污染源概化。污染源概化包括排放形式与排放规律的概化。根据污染源的具体情况.排放形式可以概化为点源或面源;排放规律可以简化为连续恒定排放或非连续恒定排放。

3 水文地质参数值的确定。对于一级评价,地下水水量(水位)、水质预测所需用的含水层渗透系数、释水系数、给水度和弥散度等参数值,应通过现场试验获取。对于二级、三级评价所需的水文地质参数值,可从评价区以往环境水文地质勘察成果资料中选取,或依据相邻地区和类比区最新的勘察成果资料确定;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复杂而又缺少资料的地区,二级、三级评价所需的水文地质参数值,也应通过现场试验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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