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性学派

更新时间:2023-08-23 10:09

地域性学派,学派的形成,大致有赖于三种因缘:即师承、地域、问题,因而大体上可归为三类:即“师承性学派”、“地域性学派”和“问题性学派”。

学派的形成,大致有赖于三种因缘:即师承、地域、问题,因而大体上可归为三类:即“师承性学派”、“地域性学派”和“问题性学派”。以文化和学术活动倡盛地区 或某一地域,某一国家为中心,以某一问题为研究对象而形成具有特色的学术传统的一些学术群体,可称为“地域性学派”(包括院校性学派)。西方著名的地域性学派有“米利都学派”、“爱菲斯学派”、“德国历史学派”、“芝加哥学派”、“奥地利经济学派”、剑桥学派”和“瑞典学派”等等。中国古来更是不乏。战国时期的稷下学派,当为早期范例。《史记·卷四六》(田敬仲完世家第一六)云 :“是以齐稷下学士复盛,且数百千人。”《史记·卷七四》(孟子荀卿列传第一四)记:“谓齐之学士集于稷门之下。”《史记·卷九九》(刘敬叔孙通列传第三九)曰:“《集解》徐广曰:‘盖言其德业足以继踪齐稷下之风流也。’”足见当时的“稷下学派”规模和影响之一斑。由于当时的稷下学士为齐宣王三代君主蓄养的政治智囊团,当属中国古代“地域性学派”形成的典型范例。东汉的“荆州学派”、三国时代的“蜀学”和南北朝时代的“山东学派”,皆为“地域性学派”。宋代以后,名声卓著者有宋代的濂、洛、关、闽四大学派以及浙东学派、湖湘学派、八桂学派等等。所谓“师承性学派”、“地域性学派”和“问题性学派”,三者互有联系,它们之间的划分界限绝非泾渭分明。(摘自黄现璠研究专家陈吉生教授撰《试论中国民族学的八桂学派》一文,载《广西社会科学》2008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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