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1 17:21
地方计划亦称“地区计划”。由各级地方政府或中心城市政府编制的关于本行政区或经济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计划。地方计划是国家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计划在各地区的具体化。它以中央计划按地区划分的任务为依据,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在全国综合平衡指导下,对地区内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统筹安排,并对当地中央直属企业发展计划进行衔接配合,同时兼顾与其他地区之间的经济分工和经济联系,搞好地区内的综合平衡,以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按行政系统编制的地方计划有: (1) 省、市、自治区和地、县所编制的计划。(2) 中央计划中关于地区协调发展的计划。按经济区或经济中心编制的地方计划是按照传统的经济联系、合理的经济区域分工和协作关系,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的要求,对一定经济区域的资源、技术、经济和社会条件进行综合研究而制定的区域性发展规划。这种计划突破了条块界限,按地区特点合理配置生产力和发展相应的社会事业,便于形成以城市为依托的开放式、网络型的经济区,发挥中心城市和老工业基地的辐射作用,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