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国情普查

更新时间:2024-01-31 00:21

地理国情普查,政治学术语,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获取地理国情信息的重要手段,是掌握地表自然、生态以及人类活动基本情况的基础性工作。

基本信息

地理国情主要是指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相互关系,是基本国情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理国情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获取地理国情信息的重要手段,是掌握地表自然、生态以及人类活动基本情况的基础性工作。

地理国情是国情的一部分。狭义来看,是指与地理空间紧密相连的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基本情况和特点的总和;广义来看,是指通过地理空间属性将包括自然环境与自然资源、科技教育状况、经济发展状况、政治状况、社会状况、文化传统、国际环境和国际关系等在内的各类国情进行关联与分析,从而得出能够深入揭示经济社会发展的时空演变和内在关系的综合国情。

开展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系统掌握权威、客观、准确的地理国情信息,是制定和实施国家发展战略与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各类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支撑,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保障服务的重要保障,也是相关行业开展调查统计工作的重要数据基础。为全面掌握我国地理国情现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国务院决定于2013年至2015年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

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我国陆地国土范围内的地表自然人文地理要素。

普查内容:一是自然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荒漠与裸露地等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状况;二是人文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交通网络、居民地与设施、地理单元等的类别、位置、范围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现状。

时间安排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5年6月30日。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为普查工作准备阶段,主要完成普查方案和技术规程制定,开展试点试验和技术培训,资料收集与获取等前期准备工作。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为普查工作第一阶段,主要完成普查底图制作、数据采集与处理、外业调查与核查、数据集建设等工作。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为普查工作第二阶段,主要完成普查信息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形成普查报告,发布普查结果。

工作要求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基础测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时报送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对在普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信息分类对象

地理国情信息分类对象主要包括地表形态、地表覆盖和重要地理国情监测要素三个方面,即从不同角度对基本地理国情、综合地理国情和分专题的地理国情进行比较全面的描述。

地表形态数据反映地表的地形及地势特征,也间接反映了地貌形态。数字高程模型是反映地表形态常用的计算机表示方法。

地表覆盖分类信息反映土地表面自然营造物和人工营造物的自然属性或状况。地表覆盖不同于土地利用,一般不侧重于土地的社会属性(人类对土地自然属性的利用方式和目的意图)等。地表覆盖通常采用规则格网形式的场模型(也称作域模型)进行描述。

重要地理国情监测要素信息(以下简称地理国情要素)反映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具有较为稳定的空间范围或边界、具有或可以明确标识、有独立监测和统计分析意义的重要地物及其属性。如城市、道路、设施和管理区域等人文要素实体,湖泊、河流、沼泽、沙漠等自然要素实体,以及高程带、平原、盆地等自然地理单元。通常采用要素模型(也称作对象模型)来进行描述,按照其空间特征分为点、线、面、体四种基本对象。

综合考虑上述三类信息,提出本次地理国情普查使用的内容分类对象 及采集指标。本文件未涵盖完整的地理国情信息分类和指标体系。

地理国情信息分为 12 个一级类,58 个二级类,135个三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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