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舞(地龙灯)

更新时间:2023-11-02 21:09

龙舞(地龙灯),湖北省来凤县的传统舞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历史渊源

关于地龙灯的起源有这样的传说,当年秦始皇打算利用“赶山鞭”赶山填海,秦始皇三太子不满父亲的暴政,与北海龙王三公主相爱并生下一个婴儿,三太子偷走“赶山鞭”,连夜逃走,三公主由于不敢带回龙宫抚养只得将儿弃置在沙滩。婴儿由老虎喂奶哺育,凤凰遮荫照顾。久而久之,人们便说这孩子是“龙生虎养凤遮荫”,此子长大后变成了赫赫有名的西楚霸王。西楚霸王建功立业后不忘龙、虎、凤的养育之恩,遂令民间每年正月十五轧制龙、虎、凤的图形举行祭祀活动,以表达对这些神兽的感恩之情。后来,由于湘西嵝水、酉水流域(包括大岩板村)出现“赶白虎”的风俗,所以地龙灯就取消了虎,只剩下龙和凤。从此,“地龙灯”便流传发展起来,渐渐演化成一种集娱乐、祭祀于一体的民俗体育活动。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地龙灯表演被迫停止,大部分地龙灯被烧毁,地龙灯习俗遭到极大的破坏。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村落民俗活动得到重新肯定。

舞蹈特色

表演形式

地龙灯的表演支撑不是依靠木棍而是9名表演者的身体,一人手举龙头,一人背龙尾,其余七个人藏于龙身,分别由单人单手抓住每节龙身内的圆形篾圈,另一手则抓住前者的腰带藏于龙衣内,整个人被彩色龙衣遮住双脚,全凭藏在龙衣里的舞者相互默契配合。表演时,表演者的身体始终前倾,保持骑马桩和弓箭步的姿势行进,龙身的摆动仿若一条真龙,所以民间有顺口溜“地龙灯,地龙灯,不用篾篓不用棍,巴地梭着走,活像其龙行;玩耍龙人弯着身,站的骑马桩,走的弓箭步,似同狮子灯”。

在锣鼓声中,执圆宝人引龙上场,不时转动圆宝,逗引地龙追珠抢宝。而舞龙者闷于龙衣之下,随着锣、钹、鼓等打击乐伴奏的乐曲的力度和速度的变换,活灵活现地表演“龙抢宝”“龙盘饼”“龙盘树”“龙困滩”“龙过桥”“龙盘凤”等一系列动作。其中“龙走太极”和“龙盘树”的表演难度最大,舞“龙盘树”动作时,舞龙人需要探在后者的腿上,一圈圈的绕上树,技巧性强,场面惊险刺激。表演进行到一定时候随着一声长鸣彩凤翩翩上场,时而与龙嬉闹,时而为龙遮荫,表演至高潮时,击乐紧凑洪亮,彩凤腾飞,顿时凤鸣龙吟,表演者此时情绪激昂,发出齐喝。“地龙灯”的表演除龙、凤、虎共舞之外,另加鱼、虾、蚌壳、乌龟等伴舞。这种天、地、海动物汇聚一起表演的艺术形式在龙舞界里独树一积,是稀有独特的舞龙种类。

器材道具

地龙灯表演时需要圆宝、龙、凤及鱼虾蚌等道具,整套道具的“骨架”基本靠篾条完成,工艺要求高,制作精致,色彩斑斓。首先是圆宝,圆宝用来引龙,艺人用削好的篾条绑扎成直径约30厘米的圆球,外面用红布包裹,一根粗铁丝从“宝”中穿为轴,使宝可以转动,“宝”的四周按上铃铛,用铁丝固定,下端安上长约100厘米的木把,即成圆宝。其次是地龙的制作,“地龙”包括龙头、龙衣和龙尾三部分。龙头是由篾条、麻线扎成骨架,分别将按一定比例制作而成的龙角、龙冠、龙额、龙眼、龙腮、龙嘴、龙舌、龙须等固定在骨架上,然后用有韧性的草纸粘贴在骨架上,最后勾画轮廓;龙衣是一块长约900厘米,宽约300厘米的布,两侧剪成齿状,红布裹边做成波纹状龙纹,用黑布滚边作背脊,绘上橙色鳞甲,龙衣的两端分别缝制在龙头和龙尾;龙尾由篾条、麻线扎成的长100厘米,直径约45厘米的圆锥形骨架,尾部扎成鱼翅形,外糊草纸,勾线绘色。最后是凤的制作,凤的凤头、凤翅、凤尾全是用篾条和麻线先绑扎好骨架,蒙上白布,再用五彩纸糊成羽毛,两翅之间用带子相连,翅内各安一个抓手,即成凤凰。

传承保护

传承价值

地龙灯最初在来凤地区发挥着举足轻重的祭祀作用,即敬神祈福与祭祀祖先,也称之为“娱神功能”。

地龙灯表演挣脱带有神性的外壳变为亲民喜庆的文娱表演,使来凤地区的人们在一定程度上真正达到了“老有所乐,健康长寿”的目的。

传承状况

随着现代化浪潮的涌起和商品经济的深入发展,偏远落后的大岩板村也深受现代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结束了过去与外界隔绝的封闭状态。大岩板地龙灯诸如“龙盘树”、“龙走太极”等表演动作,以及传统扎制技艺都处于濒临丢失、后继无人的境地。年轻一代大量外出务工,接触外来文化后,开始认同现代文化和现代生活方式,加之学习地龙灯技艺难度高、耗时多、收入低,令很多年轻人望而却步,地龙灯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产的传承面临后备人才匮乏的困境。

传承人物

邓斌,男,苗族,1932年9生,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湖北省来凤县申报。

保护措施

20世纪80年代,地龙灯被来凤县文化馆搜集整理成书,并公开出版发行。

2005年,来凤县文体局成立了“湖北来凤土家地龙灯”民族民间资源领导小组,致力于地龙灯的抢救保护工作。

2013年,来凤县在旧司镇中心小学成立地龙灯教学基地,邓斌或弟子万建全给学生上课。

2016年,来凤县文化馆分别拨付给该中心5万元保护经费,用于地龙灯日常训练和传承。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来凤县文化馆获得“龙舞(地龙灯)”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龙舞(地龙灯)项目保护单位来凤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存在单位性质、机构等方面重大变化,不具备保护单位基本条件等情况,重新认定保护单位来凤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社会影响

重要活动

2005年9月,土家族地龙灯受到江苏省张家港市长江中下游地区民族民间艺术节组委会邀请,参加博物馆开馆落成典礼活动。

2006年2月,来凤土家族地龙灯受到武汉东湖风景区邀请,参加新春佳节游园会表演。

2017年,恩施州举办非物质文化展演,吴佳佳带领的学校展演“地龙灯”。

2018年11月20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旧司镇中心小学师生表演地龙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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