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9 08:12
均(拼音:jūn、yùn)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战国金文,形声兼会意字,从土,匀声。“匀”亦兼表字义。合起来指土地分配均平。“均”的本义是均匀,公平。引申为普遍、等同、协调,作副词则指皆、都。“均”又指古代音乐术语。读作yùn。在十二律中,以任何 一律为宫所建立的音节都称“均”。如黄钟均。又为古代校正乐器音律的器具,在这个意义上又引申为和谐的声音,这个意思后来写作“韵”。
“均”在金文中有图2、图3形,又从“旬”作图1形。许慎《说文解字》说“均”从“土、匀”“匀亦声”,认为“均”是形声兼会意字。秦代以后,字形比较固定。隶变楷化,逐渐形成“均”字。
从“均”的字形来看,从“土”,说明本义与“土地、泥土”有关,从“匀”,说明字义与“匀”的字义相通。从用例来看,其较早的字义中与“土”有较直接关系的有以下几个。一是“陶者之轮”义,指的是制作陶器时旋转的平台,在上面借助惯性抟弄泥坯,使之匀整成形。或以为此义是假借为“钧”字而来。二是“分配土地”。《周礼·地官》中有“均人”“土均”,二者都是掌管与土地有关事务的官职,不过权限不同。
《说文》训“均”为“平徧(即遍)也”,意为“无所不平也”(从段玉裁说)。可以这样理解,“均”字造字之初取义于“土地平整”,而它的实际用义则是在造意基础上抽象化了。如屈原名平,字原,《离骚》又说:“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地高而平曰原,则“均”为“平”意可明。在造意和实义之间有一个共同之处,即“公平如一、无差别”这一内涵,这也是“均”字的字义系统生发演化的脉络所系。如前举《周礼》中的“均人”“地均”。在农业社会,将土地公平地分给人们讲种、使用,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征收农业税、派劳役、耕种公田等也应尽量做到公平无偏差,反映在负责这些事务的官职上,则名之曰“均”。
“均”字在现代汉语的主要意义有“平均、均匀”义,指在某一范围内的个体之间没什么差别。又有副词“都”的意思,如:“计划上报了三次,均被否决”。这是从概括的角度来表示每个组成部分的相同之处。在古汉语中,“均”字还有“等同”义,如《国语·楚语下》:“君王均之,群臣惧矣。”韦昭注:“均,同也。言赏罚无别,故惧。”另有“协调”义,如《诗经·小雅·皇皇者华》:“我马维骃,六辔既均。”又有动词“衡量、比较”义。
“均”字的假借用法多属同源义通假借。如前举借为“钧”的“陶者之轮”义,段玉裁在《说文》“均,平徧也”下注曰“徧者,帀也。”“帀”即“匝”,“围绕、周遍”之义。二字皆从“匀”,段玉裁校正《说文》,以为“匀,帀也”。可见“均、钧”二字意义相通。“陶者之轮”转而复始,符合“均、钧”共有的“周遍”义。
古代用来确定音律的工具也叫“均”,这个意义读yùn。中国古代音乐分十二律,十二律又称“平均律”。十二律中,以任何一律为宫建立的音阶也都可称为“均”。魏晋时别造“韵”字,以求从字形上更直观地体现音乐性。魏晋以后兴起的声韵之学指文学范畴,这个意义就不怎么使用“均”字了。
(表格信息来源:《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字典》)
【卷十三】【土部】居匀切(jūn)
平、徧也。从土从匀,匀亦声。
【注释】平、徧也:一句数读。即“平也;徧也。”
“平徧也”注:平者,语平舒也。引申为凡平舒之偁。徧者,帀也。平徧者,平而帀也,言无所不平也。《小雅·节南山》传曰:“均,平也。”古多叚旬为均,亦叚钧为均。
“从土匀”注:匀者,帀也。故以会意。
“匀亦声”注:小徐无“匀亦”二字。居匀切,十二部。
居匀切,平谆见 ‖匀声真1部(jūn)
均,平也。又学曰成均。亦州名,春秋及战国时并属楚,秦属南阳郡,隋为均州,取汮水以名之。居匀切。四。
【丑集中】【土部】均
(jūn)《唐韵》居匀切。《集韵》《韵会》《正韵》规伦切。并音钧。《说文》:平也。《诗·小推》:大夫不均。《周礼·地官·大司徒》:以土均之法,均齐天下之政。《春官》:军礼有五二日大均之礼,恤众也。
又调也。《诗·小雅》:六辔既均。
又徧也。《易·说卦》:坤为均。《庄子·寓言篇》: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始卒循环,莫得其伦,是谓天均。
又天子设四代之学,曰成均,见《礼·文王世子》注。
又造瓦之具,旋转者也。董仲舒曰:泥之在均,惟甄者之所为。
又乐器。《礼·乐记》:乐所以立均。《尚书》疏:堂上之乐,皆受笙均。堂下之乐,皆受磬均。《后汉·律历志》:冬夏至,陈八音,听五均。注:均,长七尺,系以丝,以节乐音。
又均服,戎服也。《左传·僖五年》:均服振振。亦作袀。
又地名。均,古麇国,在襄阳。《唐书·中宗纪》:嗣圣元年,太后迁帝房州。
又迁于均。
(yún)又《集韵》王问切。《正韵》禹愠切。并音韵。《说文先训》:古无韵字,均即韵也。
(yán)又与专切。音沿。《史记·夏本纪》:均河海,通淮泗。郑元曰:均读沿。
又叶古顽切,音鳏。《韩愈·孟郊失子诗》:问天生下人,薄厚胡不均。夫曰天地人,由来不相关。
又通作钧。《书·泰誓》:厥罪惟钧。
又或作旬。《礼·内则》:旬而见。《周礼·地官》:均人公旬用三日。注:均古通旬。别作𡉲。
➊“土”窄“匀”宽,顶部“土”低,底部“匀”低。❷“土”,首笔横在横中线上侧。❸“匀”,撇笔从竖中线上端右侧起笔,撇尖伸向“土”侧;习从撇的中点起笔;“勹”内点笔在田字格中心右侧,提笔从竖中线左侧起笔。
(表格信息来源:汉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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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表格信息来源:汉典、《汉语方音字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