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1 16:42
坑田镇,隶属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位于永丰县西北部,北连峡江县,西邻吉水县八都镇,东南分别与潭城乡、佐龙乡接壤。全镇面积139.21平方千米,辖10个行政村,95个自然村,111个村民小组。2020年末,坑田镇辖区有户籍人口21480人。
中华民国时期,境域属儒节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设下坪乡、洲头乡、棱溪乡,属永丰县第一区。1956年,撤区,3乡合并为坑田乡。1958年,成立坑田公社。1968年,坑田公社并入佐龙公社。1972年,分出复为坑田公社。1984年4月,撤社改称坑田乡。2001年5月,撤乡设坑田镇。
截至2022年10月,坑田镇下辖10个行政村:坑田村、城头村、秋田村、上田村、模源村、马围村、塘下村、洲头村、罗珠村、南昌排村。
坑田镇多为丘陵地带,最高点白凫岭海拨770.9米,最低点下坪村海拨103.9米。
坑田镇年平均温度18℃,年平均日照1763小时,年降水量1577.4毫米,无霜期约279天。
坑田镇耕地3.4万亩,山地15.2万亩,林地13万亩;森林资源以松、杉、枫、竹等为主;矿产资源以磁铁矿、磷、石英石、石膏、青石、瓷土等,储量较大,品位高。
坑田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洪涝、风暴、冰冻灾害。
2011年末,坑田镇辖区总人口20767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79人。总人口中,男性10909人,占52.5%;女性9858人,占47.5%;18岁以下4405人,占48.9%;18—60岁13552人,占45.6%;60岁以上2810人,占5.5%。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20734人,占99.7%;有少数民族畲族33人,占0.3%。2011年,坑田镇人口出生率13.38‰,人口死亡率6.03‰,人口自然增长率7.35‰。
2017年末,坑田镇辖区有常住人口17486人。
2018年末,坑田镇辖区有户籍人口21360人。
2019年末,坑田镇辖区有户籍人口21480人。
2020年末,坑田镇辖区有户籍人口21480人。
2017年末,坑田镇有企业75个,企业从业人员3159人。
2017年,坑田镇粮食种植面积3.04万亩,优质稻种植面积占达90%以上,水稻单产达5654公斤/公顷;全镇生猪养殖大户共计132户,年出栏生猪7万余头。
2017年末,坑田镇有工业企业58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个。
2018年末,坑田镇有工业企业49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个。
2019年末,坑田镇有工业企业59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个。
2020年末,坑田镇有工业企业59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个。
2019年末,坑田镇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有6个。
2020年末,坑田镇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有6个。
2011年末,坑田镇有幼儿园7所,在园幼儿320人,专任教师19人;完小1所,村小6所,在校生865人,专任教师91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705人,专任教师61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0%,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7年末,坑田镇设有初级中学1所,小学8所。
2011年末,坑田镇有镇卫生所1所,病床1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张,固定资产总值38.8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5人;另有村卫生室10所,从医人员32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6人。
2017年末,坑田镇设有卫生院1所,敬老院1所。
2011年,坑田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39户,人数924人,支出78.28万元,比2010年增长15%,月人均90元,比2010年增长18%;农村五保供养71人,支出20.62万元,比2010年增长25%;城乡医疗救助113人次,支出53.35万元,比2010年增长5%。
2017年,坑田镇马围村、塘下村、新屋下、老屋下村等25个自然村被列为江西省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共投入资金500多万元,新修、整修村级公路15千米,100%的试点村通上了水泥路,100%的农户喝上了干净水,用上了卫生厕,打造了张家、马围新村、下西坑等新农村建设精品点。
坑田镇距永丰县城6千米,距京九铁路和105国道16千米,抚八公路穿境而过,交通便利。
曾朝阳,永丰睦陂(今永丰县坑田乡)人,庆历二年(1042年)进士,叔祖父曾匪,庆历六年(1046年)进士。
曾元忠,永丰睦陂(今永丰县坑田乡)人,大观三年(1109年)进士,则爱好天文、历法,撰有《天文图》、《春秋历法》和《古今年表》等著作。
曾民瞻,字南仲,永丰睦陂(今永丰县坑田乡)人,宣和三年(1121年)进士,著有《晷漏》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