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4 16:06
坛城镇,隶属于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地处蒙城县北部,东与范集工业园区接壤,南与漆园街道为邻,西接亳州市涡阳县曹市镇,北邻淮北市濉溪县五沟镇,镇人民政府距蒙城县城20千米,行政区域面积131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坛城镇户籍人口80246人。
殷商时期,坛城镇境域为商都北冡。
汉代以后,为山桑县县治。
解放战争时期,属中共宿蒙县。
1949年,设坛城区。
1958年,设立坛城公社。
1992年3月,撤区设镇。
截至2011年末,坛城镇辖坛城、邓桥2个居民委员会,楼山、大任、芮集、宋寨、祠堂、姜营、张圩、陈大、代元、李营、庞庙、高桥12个村民委员会。
截至2020年6月,坛城镇辖3个社区、17个行政村:邓桥社区、坛城社区、范集社区、高桥村、李营村、楼山村大、任村、芮集村、宋寨村、祠堂村、姜营村、张圩村、陈大村、戴园村、庞庙村、代李村、富马村、李圩村、张集村、韩寨村;镇人民政府驻坛城南路159号。
坛城镇地处淮北平原腹地,地势平坦,西北高东南略低,海拔26—29米,主要山脉有北山。
坛城镇年均气温14°C,生长期年均230天,年平均降水量750毫米。
坛城镇境内河道属北淝河水系,北淝河自楼山村入境,境内长约6千米,另有南北3条自然河流、7条人工河,年总蓄水量2100万立方米。
坛城镇主要有冰雹、旱涝、风灾、霜冻、雷击等,冰雹十年一遇,洪涝五年一遇。
2011年,坛城镇有耕地面积10万亩,全部为水浇地。
截至2011年末,坛城镇辖区总人口5.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4209人,城镇化率25.2%,另有流动人口229人,总人口中,男性29815人,占52.9%;女性26523人,占47.1%;14岁以下12927人,占22.9%;15—64岁38304人,占68%;65岁以上5107人,占9.1%人口均为汉族。
2017年,坛城镇常住人口为76143人。
2011年,坛城镇财政总收入358万元,比上年增长50%。
2019年,坛城镇有工业企业26个,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03个。
2011年,坛城镇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农业生产总值14940万元,农业增加值占全镇地区生产总值的58%,粮食作物以种植小麦、玉米、大豆为主,小麦产量4.1万吨,玉米产量2.5万吨,大豆产量2000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家禽为主,生猪年末存栏2万头;家禽年末存栏10万羽。
2011年,坛城镇有工业企业204家,实现工业增加值3203万元,比上年增长36.5%。
2011年末,坛城镇有商业网点147个,社会商品销售总额2.8亿元。
2011年末,坛城镇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3亿元,比上年增长35.4%;各项贷款余额5750万元,比上年下降6.1%。
2011年末,坛城镇有幼儿园11所,在园幼儿1349人,专任教师60人;小学15所,在校生616人,专任教师237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1671人,专任教师110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7.2%,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331万元,比上年增长16%。
2011年末,坛城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4个,图书室17个,藏书5000多册;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团体6个。
2011年末,坛城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6个,其中中心卫生院1所,门诊所15个;病床150张。专业卫生人员150人,其中执业医师30人,注册护士6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2011年,坛城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8户,人数78人,支出65720元;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690人次,支出807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017户,人数2027人,支出202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48人,支出75万元;有敬老院2所,床位150张,收养农村五保人员106人。社区服务设施15个。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4.5万人,参保率85%。
2011年末,坛城镇有邮政网点1个,代办处2个。电信企业1家,服务网点10个,电话交换机总容量2万门,固定电话用户1万户,移动电话用户3.5万户。
2011年末,坛城镇镇区自来水厂1座,深水井3眼及成套净化设备,年供水2万立方米,铺设干线水管5千米。
2011年末,坛城镇镇区有变电站1座,供电所位于坛城集南路东。
2011年末,坛城镇镇区有园林绿化面积1.6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15%。
坛城镇境内有203省道贯穿南北,县道坛曹路、坛范路与周边乡镇相通,村村通水泥路。
坛城镇南朝宋将领檀道济“唱筹量沙”智退敌兵,使当时的山桑县(今坛城)免遭一场战祸,后人为纪念檀道济,将山桑县改名“檀公城”,后衍化为坛城。
坛城镇有汤都古城、北冢山、量沙台、王常墓、饮马泉、庄子故居、卧龙岗、捻军领袖鲁王任化邦故居、龙山文化遗址等文物古迹。
2020年6月,坛城镇被授予“第五届安徽省文明村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