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4-12 08:03
1949年,属永和县第一区。
1956年,置坡头乡,属第一区。
1958年,属吕梁县永和公社。
1961年8月, 属永和县坡头公社。
1984年,坡头公社改坡头乡。
坡头乡境内河道属黄河流域。主要河道有芝河1条,从东至西南流经境内岔口、坡头、乌门等村,长19.5千米。
2011年,坡头乡耕地面积46310亩,人均10.8亩;森林面积11.77万亩,有林地面积23.06万亩,其中防护林7万亩,经济林3.5万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4.5万株,林木覆盖率41.6%,活立木蓄积量2万立方米。
2011年末,辖区总人口4264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47人,城镇化率19.8%。总人口中,男性2174人,占51%;女性2090人,占49%。总人口全部为汉族。2011年末,人口出生率7.7‰,人口死亡率4.05‰,人口自然增长率3.65‰。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1人。
截至2017年末,坡头乡常住人口4724人。
截至2018年末,坡头乡户籍人口4911人。
2011年,坡头乡农民人均纯收入2298元。
截至2018年末,坡头乡有工业企业2个,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有1个。
2011年,坡头乡农业总产值7049万元,比上年增长35.5%,农业增加值占全乡地区生产总值的89.9%。
坡头乡粮食作物以玉米、谷子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10651 吨,人均2498千克,其中玉米8776.7吨。主要经济作物有油料作物、蔬菜等。2011年,油料种植面积8829亩,产量794.5吨;蔬菜种植面积298.5亩,产量118.4吨。
坡头乡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为主。2011年,生产肉类477吨;畜牧业总产值577.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8.2%。
2011年,坡头乡核桃种植面积0.6万亩,产量190吨。
2011年,坡头乡有大型农机械22台。
2011年末,坡头乡有商业网点27个,从业人员35人。201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951万元,比上年增长12%;集市贸易成交额752万元,比上年增长11%。
2011年,坡头乡邮政业务收入15000元;电信业务收入6.5万元。
2011年,坡头乡有248省道、328省道过境。乡级公路1条,总长3千米。
2011年,坡头乡有流动电影放映队1个,年放映26 场次,观众达1000人次;文化站1个,农家书屋9个。文化 行业从业人员3人。
2011年,坡头乡53%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36%。
2011年,坡头乡广播喇叭120只,通响率90%。2011 年,广播综合覆盖率97%,有中央、省、市、县等65个电视频道在本地落户,有线电视用户3000户,电视综合覆盖率98%。
2011年末,坡头乡有幼儿园2所,在园幼儿102人,专任教师6人;小学2所,在校生62人,专任教师1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末,坡头乡有各类科技人才23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94人,经营管理人才15人,技能人才14人,农村实用人才8人。
2011年末,坡头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8个,其中卫生院1所;病床12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2.8张。专 业人员15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5人。2011 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630人次。
2011年,坡头乡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9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4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2011年末,坡头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02户,人数316人,支出52.4万元,比上年增长14%,月人均138 元,比上年增长11%;农村五保分散供养8人,支出1.44万元,比上年增长7.2%;农村医疗救助31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71人次,共支出14.5万元,比上年增长11.3%;农村临时救助102人次,支出0.8万元,比上年增 长5.5%。
2011年,坡头乡有邮政网点1个,投递路线单程总长 度12.4千米,投递点4个,乡村通邮率94%;征订报纸 3000份、期刊1200册;固定电话用户98户,移动电话用户8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