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殖公司

更新时间:2021-11-30 14:52

垦殖公司是清代末年出现的新型农业企业。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两江总督刘坤一奏请令张謇筹办公司,筑堤开垦通州(今江苏南通)沿海滩地,于是在江苏省成立了第一个垦殖公司——通海垦牧公司。

简介

同年清廷计划放垦内蒙古荒地,任命贻谷为督办垦务大臣。1902年,贻谷奏请就地成立垦务公司,官商合股。接着安徽巡抚聂缉椝奏请设立农工公司,筹拨官款,从事官垦。1909年(宣统元年),广西巡抚张鸣岐奏定垦荒章程,成立垦务公司。政府的政策措施对垦殖公司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据农商部1912年统计,全国各省有垦殖公司一百七十余个,投资总额达六百三十余万元。其中发展比较迅速的,首推江苏、广东两省。江苏共二十七个公司,所投资金达一百八十一万多元;广东共四十三个公司,所投资金近一百三十五万元。

经营项目

垦殖公司的经营项目以种植棉粮兼事畜牧为主,这类公司大约一百个,资金五百多万元,如张謇创办的通海垦牧公司、马相伯等在江苏丹阳县创办的垦殖公司等。其次是经营桑茶园艺的公司,约五十个,资金五十多万元,如张謇在通州创办的阜生蚕桑公司等。此外,还有专门从事发展林业、畜牧业、榨油业的公司。公司创办人多系地方官绅,如张謇系翰林院修撰,张弼士(广东海阳兴利有限公司创办人)是农工商务大臣。也有不少富商,其中很多是华侨。

垦殖公司的土地主要是包买官荒,有的是租买民田。在垦殖过程中,很多公司修堤筑闸,引水灌溉,使荒土变成良田。有的注意改进农业生产,还有少数公司购买外国农具如水犁之类等。张謇创办的通海垦牧公司先后集股三十万两左右,押买通州、海门一带官荒十多万亩。1904~1910年间共开垦成熟地三万余亩。所垦熟田大部分出租,自营地仅占百分之十。自营地中主要种植棉花,小部分种植粮食作物。该公司凭藉雄厚财力,召雇人工,兴修大规模水利,筑坝开渠数万丈。在种植耕作方面,采用科学方法辨别土壤,并使用新式农具;还致力于传播新品种,如引用优质美棉。1904年,张謇派专人到美国考察大农场耕作制度,并拟购买农业机械进行仿造。

近代经营方式

垦殖公司把近代企业的经营方式运用到农业,在生产方面大多数投入巨额资本,雇佣大量工人,其目的是为剥削雇工的剩余劳动,实现价值的增殖,扩大再生产,不仅经营方式远较一般个体农民优越,而且经营的资本主义性质较之经营地主更前进一步。只是由于社会条件的限制,没有获得顺利发展,大多数公司中途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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