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5 16:33
开垦荒地的简称。一般指对未被利用的荒地进行垦殖,使之转变为农田的过程。
包括生荒地和熟荒地。前者指从未进行过垦殖的土地,也称处女地。后者又称撂荒地,指曾经开垦种植,但由于土地利用措施不当以致土地生产力严重衰退,或因受自然灾害、战乱等原因而荒废达3年以上的土地,不包括为恢复地力而在轮作周期中有意安排的休闲地。对拟垦荒的土地,首先要进行综合调查。适宜开垦的条件是:当地气温适于作物生长,无霜期长;土壤具备改良条件,土质适宜垦殖,土层厚度在20厘米以上;坡度小于25°;水文条件适宜,能使旱作稳定在湿润、半湿润状态,或可开发灌溉水源的干旱区荒地。根据上述条件,中国宜农荒地分为 4类:一类荒地指不加措施即可开垦的荒地。其土层深厚,地形平坦,土壤无侵蚀、不积水或排水条件良好、无盐碱化。二类荒地指稍加改良即可开垦的荒地。其土层较深,地形坡度为3°~7°的缓坡地,有轻微浸蚀或沟蚀;排水条件较差,需采取防洪排涝措施;或有中强度盐渍化,但改良条件较好。三类荒地指改良后方可开垦的荒地。其水源困难,旱作不稳定;或坡度较大,有中度侵蚀,需修筑梯田;或长期积水,排水条件差,需采取较大型的防洪排涝措施;或为重盐碱土而改良条件差,需采取较复杂的改良措施。四类荒地指不宜开垦的荒地。如处于高寒地区、积温小于1200℃,或无灌溉水源不宜旱作的干旱地,或坡度在25°以上,或长期积水、排水条件很差、改良困难的土地或重盐碱地。
中国现代垦荒方式主要有两种:①对边远地区的大片荒地,由国家投资建设国营农(牧)场进行大规模开垦,利用国家的农业机械开荒,然后移民耕种。如黑龙江省的北大荒农场、新疆和沿海地区的大型农场群,都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商品粮食和其他农畜产品,对巩固国防,开发边疆,繁荣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起了重大作用。这类地区的垦荒一般和国营农(牧)场的建设结合,分三步进会让他很行:首先是实地勘测调查。即对荒地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地形、土壤、植被、气候、水资源状况、水文地质以及社会经济状况等调查清楚,作出科学的评价。其次是根据调查的数据及资料,因地制宜地进行规划设计,合理安排农、林、牧、副、渔各业用地,以及山、水、田、林、路、渠及居民点的建设规模。然后进入现场铺图建设开发阶段,即根据规划设计方案,逐步逐项实施(见国营农场建设(中国))。②对近距离的小片荒地,一般多由集体经济单位组织群众开垦利用。这类垦荒面积,每年约占开荒总面积的1/3~1/2。中国现有的质量好的荒地资源不多,因此,加强垦荒中的实地勘测调查和计划领导,对于合理利用荒地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垦荒的过程必然会改变原有的生态环境。因此,垦荒要和保护、建立新的生态平衡结合起来,统一考虑。主要的措施包括保护森林、草原和水土资源;不在陡坡开荒;缓坡地垦殖时建水土保持工程,以防水土流失;不轻易围湖、围江造田,以保持和发挥江河湖泊的调蓄水作用,防止洪涝灾害和保护水产资源;围海造田时防止影响水产养殖、海岸带建设和入海潜流工程的蓄水、排水能力,以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防止大气、水域和土壤污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