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5 03:41
城口县盐务管理局是城口县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履行全县盐业行政管理职能,主管全县盐业生产、运销、盐政市场管理工作,垂直管理单位,归口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渝东北经营管理处领导。
重庆市盐务管理局城口县分局
局司有职工11名(另有2名退休职工),全年平均销售食盐1300吨。我局除在县城设有批发点外,在原行政区所在地和边贸集镇分设有9个食盐代理批发网点,方便各经营户购销食盐。我局(司)经销的食盐品种有复合膜加碘食用盐、加碘调味盐、腌制盐、小工业用盐等。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编制和管理全县盐业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销售等计划指标;
4、履行政府授予的盐业行政执法权,加强对盐产品市场的法律监督;
5、查处本县行政区域内私运、私销、私购盐产品等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业市场进行管理,办理行政复议;
6、对全县盐产品实行专营,核发、管理盐业许可证;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盐业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财务管理科、市场营销科、盐政稽查队。
沈行忠,县盐务分局局长、盐业分公司经理。
刘嗣东,县盐务分局副局长、盐业分公司副经理。
附注: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城口分公司,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兼营化肥等其他农资产品,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