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人口结构

更新时间:2024-08-23 21:18

一定时期内城市人口按照性别、年龄、家庭、职业、文化、民族等因素的构成状况。

职业结构

城市中从事各种劳动的从业人口在社会经济各部门中的分 布比例,称为职业结构。它反映城市的性质、职能等社会经济特点。中国城市一般以18~55岁(女)和18~60岁(男)为劳动年龄人口,其中包括从业人口和待业人口,还有一小部分被抚养人口。从业人口所占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表明这一城市的就业水平和劳动力资源利用的程度,是人口类别中重要的社会经济指标。

依据

劳动平衡法”的原理,城市从业人口(或称劳动人口)可分为两类,即基本人口和服务人口(见城市人口推算)。按照80年代的中国统计项目,从业人口分为10类:①工业;②基本建设;③农林、水利、气象;④交通、邮电;⑤商业、服务业;⑥公用事业;⑦科学研究;⑧文化、教育、卫生;⑨财政、金融;⑩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不同性质、不同职能、不同发展时期的城市,其从业人口的职业结构是有差异的。表为中国各类城市70年代中后期从业人口职业结构概况。

年龄结构

各年龄组人数占总人口的百分比,称为人口的年龄结构。现状人口的年龄结构是城市规划中进行人口推算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而划分的年龄组为:①学龄前年龄组:指6岁前的人口。其中分为托儿年龄组(3岁前)和幼儿年龄组 (4~6岁)。②中小学年龄组:指7~17岁的人口。其中分为小学年龄组(7~12岁)和中学年龄组(13~17岁)。近年来,中国城市有把小学年龄组适当提前的趋向。③劳动年龄组:指18~55岁(女)、18~60岁(男)的人口。④老年年龄组:指女55岁、男60岁以上的人口。分析各个年龄组的比例,有助于规划中确定劳动岗位需要量,以及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和老年人所需各种服务设施的数量。年龄结构状况,尤其是育龄妇女的所占比重,对人口的自然增长、人口再生产模式和速度有直接影响。

性别结构

男女人口之间的比例关系,直接影响城市人口的结婚率和生育率。

男女人口性别比例通常有两种表示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农村中大批穷苦的男性农民涌进城市谋生,因而城市人口的性别比例较高,如1946年上海为124,北京142,天津142,南京131,重庆144,青岛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注意到各部门中男女职工的平衡发展,使城市人口的性别比例逐步趋于平衡。1982年城市性别比例上海为103,北京103,天津104,南京109,重庆107,青岛103。

家庭结构 指家庭人口、性别、辈数的组合状况。它受国家人口政策、经济发展水平、民族习惯、地方风俗等因素的影响。在城市规划中研究家庭结构,可以合理选择住宅的户室类型,适当配置各种公共福利设施。1953年中国城市平均每户为4.89人,1982年降至4.24人(其中北京为3.88人,天津3.92人,上海3.85人)。中国城市的家庭结构正向小型化和家庭数目增多的方向发展。

文化结构及其他 文化结构可以反映城市人口的智力开发水平,是考虑城市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发展的主要依据之一。在一些国家,城市人口的收入结构、民族结构、宗教结构等因素,也都是确定城市人口分布、选择住宅类型、安排公共设施、编制邻里单位或社区规划,乃至制订城市发展政策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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