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12:55
市政固废是指人类在生产、消费、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国外的定义则更加广泛,动物活动产生的废弃物也属于此类),通俗地说,就是“垃圾”。主要包括固体颗粒、垃圾、炉渣、污泥、废弃的制品、破损器皿、残次品、动物尸体、变质食品、人畜粪便等。有些国家把废酸、废碱、废油、废有机溶剂等高浓度的液体也归为固体废弃物。
1.城市生活垃圾
指人们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清扫垃圾,另外还有粪便和污水厂污泥。城市生活垃圾中除了易腐烂的有机物和炉灰、灰土外,各种废品基本上可以回收利用。
2.城市建筑垃圾
指城市建设工地上拆建和新建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砖瓦块、渣土、碎石、混凝土块、废管道等。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指工业生产过程中和工业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粉尘、碎屑、污泥等,主要有尾矿、煤干石、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油、化工废物、废品工业废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的毒害比较小,基本上可以综合利用。
4.危险固体废物
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及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冶炼、化工、制药等行业,以及医院、科研机构等。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一般有人均指标法和增长率法,规划时可以用两种方法结合历史数据进行校核。 (1)人均指标法
据统计,我国城市人均生活垃圾产量为0.6-1.2kg左右。这个值的变化幅度较大,主要受城市具体条件影响。比如市政公用设施齐备的大城市的产生量低,而中、小城市的产量高;南方地区的产生量比北方地区的低。比较于世界发达国家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情况,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规划人均指标以0.9-1.4kg为宜。由人均指标乘以规划的人口数则可得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
(2)增长率法
由递增系数,利用基准年数据算得规划年的城市生活垃圾总量,见下式: Wt=W0(1+i)t
式中Wt——规划年城市生活垃圾产量; W0——基准年城市生活垃圾产量;i——年增长率;t——预测年限。
该种方法要求根据历史数据和城市发展的可能性,确定合理的增长率。它综合了人口增长、建成区的扩展、经济发展状况和煤气化进程等有关因素,但忽略了突变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