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速路

更新时间:2024-07-13 15:18

城市快速路,属于快速路的一种,也是快速公路的主体,位居城市道路四个等级中的顶端。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双向四车道以上的规模、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主要作用是保证汽车畅通连续地行驶,提高城市内部的运输效率

概念定义

在城市内修建的,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具有单向双车道或以上的多车道,并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的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分四个等级,快速路(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主要的区别是速度,以及涉及的车速和断面的布置。设计车速:快速路60km/h到100km/h,城市主干道60km/h到80km/h,次干道40km/h,逐级往下降。快速路占地的红线,一般是80米,充分布置下主路、辅路。

标准特征

城市快速路的一个主要原则,即快速路没有红绿灯,可以连续通行。因此需要在所有的路口形成一个立交,或者是一个简单的立交,或者是大型的立交,这个立交的设置主要跟相关道路有关。北京的二三四环就是典型的快速路,长安街的宽度不比四环路窄,但有大量红绿灯,路口都是平交路口,所以叫主干道。在实际建设中,一些红绿灯路口或其他平面交叉口较少的中长距离主干道,其功能定位或道路性质也被纳入城市快速路的范畴。不过只要有平面交叉口的一段道路,哪怕只出现一个红绿灯,在路名上就不会称其为“快速路”,而是称为“大道”。

城市快速路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它只服务于城市内部。如果一条快速路已连接着其他城市,则不能叫城市快速路,应该叫城际快速路。而快速公路不仅包含城市和城际的快速路,还包括超长距离(跨省)的高等级公路

技术等级

城市道路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等,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出自《CJJ 37-2012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3.1.1。

所以,“快速路”是最高等级的城市道路。

建设方式

1、在既有平面道路主干线上进行改造,只需设置完整的中央隔离带,取消次要交叉口,在主要交叉口处采用立体交叉工程(跨线桥、互通立交桥、下沉式隧道等)。

2、在经济条件许可且交通特殊需求下,新建长距离高架桥的全封闭或半封闭、全立交并严格控制出入口的公路,独立于其他交通线,与高速公路在外观结构上大同小异。

功能作用

减少平面交叉口红绿灯数量从而提高行车速度、缩短较远距离的行车时间、减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混行机会、降低道路拥挤几率、促进汽车保持经济环保车速等,对提高整个城市的交通安全和运输效率有极大作用。现代化的大都市一般都少不了大规模的城市快速路网,它对接驳出境公路、联系卫星城镇、直通机场港口等都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随着社会高速发展,大城市的高快速路网越来越密集,当出现“高接高、高接快、快接快”时,为保证各个方向都要快,这类大型立交桥的岔道就常有两车道,而主路常有双向六车道以上,整个立交桥的规模等级就非常高。

相关事宜

收费问题

一般而言,城市快速路不收费,但大城市中有部分被并入高速路网的快速干线或高速路联络线等会收费。

处罚规定

根据2022年4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至第十二条规定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一次记9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次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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