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预备费

更新时间:2024-05-29 14:00

基本预备费主要为解决在施工过程中,经上级批准的设计变更国家政策性调整所增加的投资以及为解决意外事故而采取措施所增加的工程项目和费用,又称工程建设不可预见费。一般主要指设计变更及工程建设不可预见费。

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

(1)在进行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必须增加的工程和按规定需要增加的费用(含相应增加的价差及税金)。本项费用不含Ⅰ类变更设计增加的费用。

(2)在建设过程中,工程遭受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为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3)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施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的费用。

(4)由于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废弃工程,但不包括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而造成的返工费用和废弃工程;

(5) 征地、拆迁的价差。

新文件规定:内容为(1)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工程费用;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材料代用、局部地基处理增加的费用。(2)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实行工程保险工程项目,该费用适当降低。(3)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费用。(4)超规超限设备运输增加的费用。

运算原理

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之和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两者之和乘以基本预备费的费率计算。

基本预备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率

基本预备费=(建筑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率

注: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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