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资产的估值

更新时间:2022-01-08 13:27

基金资产的估值是对存在活跃市场的品种,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基本信息

目的:客观、准确的反应资产的价值。

对象:各类资产。

估值日的确定: 交易当天。

估值暂停:节假日、不可抗力无法估值、某品种变化大、紧急情况。

估值原则

1.估值日无市价的,且临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应采用临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临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分证据表明临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长远停牌临时停牌的股票等),应对临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以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2.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品种,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评估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不能客观反应的,有充足理由表明以上原则均不能客观反映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与托管银行进行商定,按最能恰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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