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12-31 10:31
塔河县林业局(塔河县营林局)是黑龙江省所属大兴安岭行政公署营林局系统所辖地方县林业局,下辖1个国有林场即二十二站林场,机关位于黑龙江省塔河县塔河镇传真街和文化路交叉口东侧。
塔河县林业局(塔河县营林局)是黑龙江省所属大兴安岭行政公署营林局系统所辖地方县林业局,机关位于黑龙江省塔河县塔河镇传真街和文化路交叉口东侧,下辖1个国有林场即二十二站林场,现有干部职工46人。机构设置有综合办公室、生产技术验收办公室、造林绿化、病防办公室、计财办公室。
注:塔河县林业局并非塔河林业局,不是一个机构。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二十二站林场造林绿化工作。制定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沙治沙和退耕还林工作。
(三)组织拟订非国有林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执行。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保护区和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二十二站林场森林防火、扑火工作。
(五)监管地方国有林业资产;审核林业重点建设项目;贯彻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生态补偿制度;组织申报林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负责林业统计及重点工程运行监测工作;指导监督森林生态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林业工程质量。
(六)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工作。依法管理林木种苗、种质资源生产、经营、运输等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