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3 19:43
塘厦社区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中心区,即原塘厦圩管理委员会,它的建制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变更,据有关史料记载,建国初期,塘厦圩属莲塘辖。1958年,塘厦人民公社成立,塘厦圩属塘厦公社第一农场。清溪、凤岗先后从塘厦人民公社分出后,1961年6月,塘厦单独成立塘厦人民公社,塘厦圩属塘厦人民公社农场。为了便以管理塘厦圩居民的户籍,塘厦圩于1964年2月设立塘厦圩管理委员会(简称圩委会)。1983年8月,塘厦撤销人民公社建制,建立区建制,塘厦公社农场改称塘厦农场大队。1984年5月,塘厦农场大队划归塘厦圩,成立塘厦镇(乡级镇)。1987年4月,塘厦撤区建镇,撤乡建管理区。同年5月,撤销乡级塘厦镇,建立塘厦镇居民管理区,附设塘厦居民委员会(非行政机构),1996年6月改称塘厦居民委员会,2004年12月变更塘厦社区居民委员会。总面积6.8平方公里。东起石马河,与石潭布隔河相望,南与振兴围相邻,西与诸佛岭接壤,北与林村、莲湖相接。户籍人口4157人,外来人口48836人。
下辖围仔、塘坑、新头村、旧头村4个居民小组和138、解放街、花园街3个街道居民小组。现有工作人员21人,另有治安员11人,户管员20人,1个警务区,社区党支部1个,非公企业党支部1个,志愿者队伍2支。多年来,塘厦社区先后荣获了“塘厦镇安全生产先进社区”,“镇综合整治摩托车工作先进集体”,“镇社区经济建设单项奖”、“镇‘两无’达标创建工作先进社区”、“镇办公室系统先进单位”和“东莞市市容环境优美社区”、“东莞市平安社区”等荣誉称号。
塘厦社区环境优美,辖区内有农贸市场2个、大型商场3家、公园2个、公共游泳场1个、文化中心广场1个、老干活动中心1所、水库1个;教育资源丰富,有广东亚视演艺学院、塘厦实验小学、塘厦东星小学等学校;产业布局合理,有“138工业区”和“第一工业区”两个工业区,共有企业389家,其中镇属370家,居委会属19家,商贸企业52家,大小商铺1800多家;经济发展良好,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发展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的支行;配套设施完善,宜商宜居,有花园街商业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供电公司、电信局、邮政局、酒店、房地产等也在辖区内。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塘厦社区居委会的干部团结一致、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克已奉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奋斗目标,积极围绕支部建设、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综合治理及社区文化建设等几条主线,不断创新社区工作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社区力量,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事业,大力发展内外源经济,做强做大第二产业,搞活第三产业,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素质和整个社区的文明程度,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温馨社区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