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3 09:20
塞缪尔·H·亨廷顿于1765年10月4日出生于康涅狄格的考文垂。他的父亲约瑟夫·亨廷顿牧师(Reverend Joseph Huntington),是一位持自由主义观点的牧师,是1633年从英国移民过来的西蒙·亨廷顿的后裔。他的外祖父埃比尼泽·迪沃申(Reverend Ebenezer Devotion)也是一位牧师,他的三个叔叔也是。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和他同名同姓的叔叔——康涅狄格州第三任州长塞缪尔·亨廷顿(代表康涅狄格的《独立宣言》签署人)收养了他。
他在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读到大三,然后转到耶鲁大学(Yale), 1785年20岁时毕业。一毕业他叔叔就送他去欧洲旅行。回国后,他学习法律,并于1793年在康涅狄格州获得律师资格。他在那个州一直执业到1800年。那一年,他骑马去了俄亥俄州,参观了西部保留地和俄亥俄河谷,一直到南部的玛丽埃塔。
1801年初夏,他带着家人来到扬斯敦,不久便定居在克利夫兰的一个小村庄里。当时他的家庭成员包括他的妻子汉娜·亨廷顿(前),汉娜是他一个远房表亲。两人在1791年结婚,育有两个儿子:朱利叶斯·C和考伯特。家庭成员还包括家庭教师玛格丽特·科布小姐(Margaret Cobb)。
1807年,他把克利夫兰的300英亩土地换成了约翰·沃尔沃斯拥有的格兰德河畔的一大片土地,并搬到了佩恩斯维尔镇。1812年,他和另外两人在那里建立了费尔波特村,并在俄亥俄州莱克县建立了第一个仓库。
刚到俄亥俄州不久,亨廷顿就开始填补责任职位的空缺。圣·克莱尔总督(Governor St. Clair)任命他为特朗布尔县民兵中校,负责管理西部保留地的军队。1802年,他被选为道路监督员之一,同年被任命为治安法官,在季度会议法庭上享有优先权。他赞成建立州,反对圣·克莱尔总督的专制统治。1802年,他被选为俄亥俄州制宪会议的代表。
他被选为第一届召集议会的参议员,并被选为议长,但在1803年4月,议会选亨廷顿为最高法院的法官。他在最高法院任职期间作出的最重要的决定是在卢瑟福诉M·法登一案中作出的决定,他坚持对立法机关的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原则,其论点可与美国最高法院的约翰·马歇尔的论点相媲美。东部地区巡回法院的主审法官卡尔文·皮斯和最高法院的乔治·托德是亨廷顿的助手,两人都因相似的观点而受到弹劾审判。亨廷顿没有受到审判,因为在此期间他被选为第三任州长。法院问题是1808年选举的主要议题,亨廷顿赢得了联邦党人和“Quids”(职业法官共和党人)的支持,击败了沃辛顿和柯克,后者在职业法官的共和党选票中平分秋色。
亨廷顿政府是一个风雨交加的政府。弹劾审判中两位法官都以一票之隔被宣告无罪,以及蒂芬的“全面决议”,都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奋。全面决议的原则在1810年被写入法律,终止了根据宪法(包括临时任命)任期为7年的法官任期。另一个主要的担忧是与英国的战争威胁,这将使俄亥俄州处于一个关键的位置。关于首府赞斯维尔的临时地点和永久地点的问题也引起了很大的骚动。
亨廷顿州长不是连任的候选人,而是与托马斯·沃辛顿竞选国会参议员。然而,他被击败了。在他的任期结束时,他退出了公众生活,回到了他在佩恩斯维尔附近的豪华庄园。1813年,他被任命为威廉·亨利·哈里森将军手下的军需官,并陪同将军参观了克利夫兰的一座以亨廷顿之名命名的堡垒。他在1817年6月8日死于在从他的庄园到费尔波特港的公路上监督修理时所受的伤。
塞缪尔·H·亨廷顿对俄亥俄州历史的影响是深远的。他最大的贡献是他对立法过程中司法审查原则的支持,这是现在普遍接受的司法原则。